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妖魔人生

正文 第 33 部分阅读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肀鹑饲址肝业牧烊ǎ晕曳⒍斯セ鳌?br />

    我认为,他们失败之后,将继续派遣猎杀者,毕竟,这是他们初次遇到抵抗,来自血族的反抗。

    我猜想,他们下一波行动会派出级别更高的猎杀者,我的人手单薄,为此不得不寻求同族的帮助。

    在我发出求援信号,你是第一直抵达的队伍,……我本来以为……”

    子爵最后一句话说到极其轻微,但屋里几个人都不是平凡人,全听得清清楚楚。舒畅面色不动的。

    图拉姆受激不过,迈前一步说:“阁下,我们并不是毫无战斗力,我们的游艇具备强大的火力,而且我们的计算机追踪能力异常强大。请问,你是怎么发现阿萨迈族的飞机的,告诉我识别方法,我保证,他们每只飘来的树叶都逃不过我们的追踪。”

    图拉姆这么一说,舒畅就知道坏了,对面那个老狐狸果然摇着头,叹着气说:“图拉姆,图拉姆,图拉姆,你长相比你的主人狡猾,可你主人的憨厚外表可欺骗我了,我现在重新问你一遍:你需要外加工吗?”

    图拉姆张嘴结舌,舒畅面不改色:“我还是那句回答:外加工有啥用?”

    老狐狸走到桌前,拍打着桌案说:“原来你们偷盗的是成品芯片。”

    顿了一下,他继续拍着桌子说:“原来阿萨迈族寻找的人真是你们……啊哈,真有趣。”

    图拉姆现在已了解到自己的错误,他口瞪目呆,失魂落魄。这表情等于默认了唐宁的猜测,唯有舒畅神情不变。

    “阁下,您真是个憨厚的人”,唐宁的话说不上是欣赏还是嘲讽,亦或是二者皆有。

    “我也这么认为”,舒畅很无耻地自诩说。“那么,阁下想不想听我与阿萨迈族结怨的经过?”

    “这毫无意义”,唐宁回答:“你该早跟我们联系的,你做了太多无意义的事……把你的芯片给我。”

    “什么意思?”

    “避世条约之下,那个秘族不会几手隐踪匿迹的本事,你要早向我们开口,那需要潜入马来双子塔?”

    “你的意思是说,谁都有类似的无标记芯片,我辛辛苦苦,爬山涉水,登高爬低,花了三百万美元,全是折腾?……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的芯片?”谎言虽已被拆穿,可舒畅毫不畏惧,寸步不让。临了,还不忘把自己的花销夸大50%。

    第二卷 游荡的妖魔 第五十六章 最激动人心的礼物

    更新时间:2008…8…11 14:25:47 本章字数:5019

    “你的猜测完全正确”,唐宁皮笑肉不笑的说:“三百万?我付给你,你需要手机吗?防窃听、防追踪,而且永远不用支付话费——我送给你。”

    这种手机舒畅听说过,它的原型就是所谓的双卡手机。手机里装备两个SIM卡,其中一个SIM卡传输加密信号,外人接听这种电话听到的是一连串无意义的噪音,只有使用同类型加密卡的手机才能听到正确的话音。

    这类卡通常只用于单对单联系,它是针对某些从事绝密工作的人开发出来的,但这种手机仍需要付费,而且它的费用不是一般的高昂。

    唐宁说的永远不用支付话费的手机也有,通常是电信公司内部总裁级人物送给生意伙伴或者关系户的,它也跟前者一样没有话单显示。但这种手机依然有号码,可以进行拨入。唐宁所说的三合一功能手机,舒畅闻所未闻,如果真有这东西可太方便了。

    一般来说,手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向最近的基站发送一个待机信号,以便让通讯中心确认它的位置,这是所谓畅通通讯保障,所以有手机的人,在监控网络面前是无处遁形的,通过追踪手机信号,它便能确认手机主人所在的具体位置,误差大约在两米左右。

    想当初,恐怖大亨“拉大叔”就是被美国人用这种方法追杀的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他最后的藏身地托拉博拉山洞群,被美国人制造了一场人为地震,导致山洞崩塌……

    拉大叔一旦扔掉了手机,他的行踪再也无法被人掌握。舒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出门在外从不携带手机。这也导致了他联络不畅,必要时无法寻求支援。

    不过,舒畅从来就是那种糖衣炮弹打过来,糖衣吃下,炮弹扔掉的人。从来只有他占别人便宜,没有谁能从他嘴里虎口夺食地事。

    “太好了,这正是我想要的。你有多少?我全要了,这是我获得的最激动人心的礼物。”

    舒畅把“礼物”两个字咬的特别重。唐宁脸色有点发青。

    “五百万,我买你的芯片。”

    这个价格不是舒畅期望的价格:“你还没有回答我,为什么需要我地芯片。”

    “更新换代而已。在技术进步方面,血族不能落后于人类。”

    “一次性出售的话,我的价格至少在一亿——包括它们的制作程序。如果你愿意分次购买的话。我愿意把这芯片制作技术当作‘投资参股’,今后每生产一个芯片。你付我一百万红利……这算是技术使用费吧。”

    “你的胃口很大”,唐宁低头考虑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盯着他说:“但我打算答应你。”

    舒畅扬起了眉:“这就完了?我很好奇,我在你地地盘上,周围都是你的人,你竟然没有威胁我,没有逼迫我,……或许。你一逼迫,我就让步了,比如,你可以拿阿萨迈族来威胁我,我现在可太需要帮助了。”

    唐宁叹了口气:“我承认。H你太不了解我们了。

    无论我们有什么争执。那是你我之间地事情,而阿萨迈族对你的攻击,他侮辱的是一个组织。我们‘避世同盟’绝不允许任何人危害我们的成员,哪怕是危害威胁我们的成员也不允许。”

    舒畅收起了皮笑神情,低下了头:“我对这样的组织充满敬意……那么,我先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有两名狼人伙伴——”

    唐宁中间插话:“我们一般把他们叫做‘狼仆’。”

    舒畅并不打算跟对方讨论修辞问题,继续说:“两名狼孩,能力还未觉醒,除此之外,就是我跟图拉姆,我们拥有强大的自卫能力,自保不成问题。此外,我们还拥有一队狼人作为支援力量。我相信,没有人能攻陷我们地海上堡垒。

    如果你需要支援,我可以派遣一位狼人来帮助你……”

    “支援,不,不必,我可以派出整整一个狼人队支援你,看来你并不了解我的意思,我们的意思。

    我们希望获得你的友谊,也希望你真诚的加入我们地组织,至于人手缺乏问题——两天内各地亲王都会派遣好手来我这儿。我期望这两天你能待在这个窝里。两天后,如果敌人没来,那我需要你四处活动,把他们引出洞来。

    我们将给他们一个狠狠的教训,阿萨迈族杀了太多地血族,他们既敢走出那片沙漠,我们一定让他们埋骨异乡。”

    唐宁说这话时,脸上还带着那种爽直的粗鲁。他虽然尽力想扮演一个粗人,可他说出的言辞却揭开了他地伪装。

    西方语言和中国话不同,西方语言基本上一个发音一个意思,有教养的人和街头痞子发音完全不同。

    唐宁所用的语言,或许在一百年前还是流氓词汇,但现在它却是最典雅的绅士腔。也幸好有这个差别,所以,尽管唐宁说话粗身粗气,竭力装出做事冲动的流氓样,舒畅却没有上他的当。

    “阿萨迈人,我听说他们是最恐怖的敌人,无数优秀血裔在他们手里丧身。阁下,您的慷慨帮助令我感动,我能问你个问题吗?这个问题一直缠绕在我脑海里——

    阁下,从传统上来说,血族应该是畏光怕热的异端,但我听说,这是一群活动在沙漠里的血族猎杀者。我两次遭遇阿萨迈族,太阳并没有落山,他们却在活动。我很奇怪,您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唐宁看着舒畅笑了:“您真是个憨厚的人,你已经猜到了?”

    舒畅什么也没有猜到,但他知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唐宁这样卖力的帮他抗击阿萨迈人,其中定有猫腻。

    他不知道为什么阿萨迈人这么令血族头疼,从知己知彼的角度上,他希望更多的了解自己地敌人。没想到。这一追本溯源却歪打正着。

    可他实在想不起这事与突如其来的帮助有何必然联系,现在听到唐宁的话,他只好面无表情,高深莫测的板着脸。

    “哈,哈,生活在沙漠中的阿萨迈人有个奇特的本领,他们能在阳光下短暂的活动。事后却对身体毫无影响。据说,他们当中最厉害地能在阳光下连续活动三天,事后只需要一个月的修养。

    领令所有的血族垂涎三尺……我们是一对不死不休的血族的血液对阿萨迈人来说是美味佳肴,但对我们来说,他们的血液又何尝不是我们地最爱?”

    舒畅恍然大悟。唐宁话题陡的一转,双手一拍:“啊。我明白了,我想起来了为什么,你跟阿萨迈人交过两次手,对方损失了多少人?”

    舒畅脑子急速转着,将他所想到地疑点串在一起,他神游太虚,脸上仍是一付憨厚的笑容。

    “好吧,战利品。你打算怎么分配?”

    这一问题跳跃的太快,舒畅没跟上对方的思路,但他知道现在是关键时刻,他最好的策略是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继续保持憨笑。

    “太贪心了”,唐宁不满的摇着头:“别装了。我已经明白了为什么你的血婴身上的伯爵味道比你浓厚,而你几乎闻不到血族味道,但这位血婴仍保持着足够地尊重……别告诉我你没喝过阿萨迈人的血。我已经想起你身上的味是什么味了,那是太阳的味道。

    我本应该早发现的,可我身边地血仆、狼仆闻惯了血液的味道,早已经忘了太阳是什么味了……”

    唐宁剩下地话舒畅并没有听清,他的脑袋嗡嗡作响,前后事件串联起来,一切谜底均已揭开。

    阿萨迈人是沙漠种群的人体变异,他们能够耐受酷热和短暂地阳光,他们也以吸血为生,不过吸取的是血族血液。他们从血族血液中获取超越常人的体质与身体再生能力,但又能像常人一样行走于阳光之下,虽然很短暂。

    唐宁说话的腔调已越来越谦逊,此时的他已收起了那种领主的孤傲与自得。舒畅明白他为什么这样。

    对于一位血族来说,有什么能比“行走在日光之下”更具诱惑力。唐宁想在日光之下重新吸海风,就必须依靠舒畅。

    阿萨迈人依靠其特殊的体质,既能像在阳光下像狼人般强悍的战斗,又能像吸血鬼版神出鬼没,也许他们在白天比不过狼人,在夜里比不过吸血鬼,但二者兼具的他们,总有机会把战斗拖向对他们有利的时刻,也因此他们成为血族的顽固大敌。

    这些人生活在酷热暴晒的沙漠,平时难得离开老巢,偶尔出来猎杀却总是不等血族反应就缩回老巢。在此期间,每个有幸猎杀他们的血族,都成了世纪幸运儿。他们每个月可有两三天在日光之下呼吸海风。

    但现在不同了,有了舒畅这个诱饵,阿萨迈人的行动变得有机可循……所以唐宁才会怀疑舒畅已经吃了一位阿萨迈人;所以唐宁才要跟舒畅讨论战利品问题;所以唐宁才对舒畅这么热情。

    有了舒畅这个秘密武器存在,只要让舒畅的能力完全觉醒,唐宁便完全不在乎对方把战争选择在白天还是黑夜。

    “虽然我不需要俘虏,但我的血婴需要”,想明白了前后,舒畅便收起了憨笑,直截了当地开价。

    “成交!”唐宁唯恐舒畅反悔,满口答应。

    三日后,悉尼,德信街,舒畅领着兰卡正在逛一家名为“老上海”的杂货店。

    悉尼华人常说:“悉尼的中国龙,脚在岩石区,身在喜市场,头在德信街”,这句话的意识是,悉尼有三条唐人街,分别是岩石区唐人街、喜市场唐人街和信德街唐人街。

    一八五一年时,澳大利亚发现了金矿,成千上万的华人“猪仔”涌入悉尼加入淘金行列。第一批便在悉尼岩石区落脚,并把这里建设成首个“中国城”。随着时代的变迁,在20世纪60代的出国潮中,华人们又在喜市场建立了第二个中国城,而后是80年代的信德街。

    严格地说,悉尼不止三条唐人街。近年来,捐款外逃的贪官们也纷纷定居悉尼,他们的大量涌入令悉尼房价不断上涨。但这些前任领导不喜欢入住古老的唐人街,也不喜欢与当地贫贱华人交往。他们自发地形成一个对外封闭的新部落,只喜欢在悉尼高档住宅区购买豪宅房车。

    为了有别于旧唐人街,那些前领导及其子女聚居的好士围、巴拉玛打、车士活、艾士菲等地区也常被称为“贪官街”,或“处长街”。而由平民自然聚居而形成的另一条新唐人街,则被称为“上海街”。

    目前,澳洲官方定位的唐人街正是位于情人港之畔的德信街。这里是悉尼对外的旅游窗口,悉尼市议会将之称为“中国面孔”。有幸的是,这张“中国面孔”里一个贪官都没有。

    舒畅来这里闲逛,是因为对西餐已无法忍受。连续吃了这么久的洋餐,他想起家乡的酱油白菜就坐卧不安。可在这个地方,类似冬瓜、藕、大白菜、小白菜、萝卜、苦瓜等中式菜肴,在西人店里根本见不到。更不用说那些花椒大料桂皮、腐乳榨菜海带等稀罕物了。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舒畅打听这些东西信德街都有售,他再也坐不住了,立刻中断了唐宁安排的“觉醒特训”,带着兰卡飞奔而来。

    嗯嗯,凤爪、乌鸡、五花肉,还可以买到炖汤的猪排、这类普通的食物,舒畅原先都不愿拿正眼瞧,但现在看到它们就像见了亲人一样。

    呀,还有鱼肉,洋人店中的鱼肉都是分割好的净肉,鱼肚是鱼肚,鱼排是鱼排,干干净净,每块都是标准克数,可这里的,瞅着亲切——连头带尾整整一条,完全中国风格。好,来一条。

    还有中药和补品,现在在国外买到中药,不容易啊,因为连续性肝中毒事件,许多国家已禁止上架销售了,这里竟然能看到牛黄解毒丸、乌鸡白凤丸等等,还有人参、当归、杞子……

    舒畅悠闲地在货架中选购自己喜欢的商品,在他身后的角落里,几个人却忙翻了天,他们躲躲闪闪地尾随着舒畅,跟踪技术之拙劣,连收银员都看得明明白白。

    “先生,承惠,262元”,收银员拿着找给舒畅的零钱,却迟迟不递过去,她使劲地撇着嘴角,示意舒畅注意身后的人。那些人笨到进超市一趟,都不知道随手拿几件东西,就空手排舒畅后面。

    “你认为,这么笨的人会危害到我?”舒畅笑着用汉语说。

    第二卷 游荡的妖魔 第五十七章 没抵御这种诱惑的毅力

    更新时间:2008…8…11 14:25:47 本章字数:4743

    收银员一惊,连忙垂下眼皮,一言不发地把商品装袋。

    舒畅安慰地补充说:“别担心,这帮老外听不懂汉语。”

    收银员松了口气,但她仍不敢抬眼,只是低低地说:“小心点好,来这逛的死老外,多少都能听懂几句中国话。”

    她的话里带有浓厚的苏浙口音,娇软温馨,舒畅有心逗她多说几句,可收银台前排着长长的队伍倒让他有点不好意思。

    出了杂货铺,舒畅站在街头,望着长街发了一会呆。

    这条街街口有一座古色古香的牌楼,牌楼下,属于中国城的部分由两条主要街道组成,街上,从书店、报纸店、杂货店,到糕饼店、小吃店、早茶铺,大大小小的饭店,店面名字一律是中国字。街上的行人90以上是中国人,耳边是耳熟的北京话和广东话,让你有一种走在故乡小路上的错觉。

    舒畅深深吸了口气,抬脚向前方的情人码头走去。他的游艇就停在那里,背景就是悉尼歌剧院。

    游艇上,厨师鲍胖子正坐在甲板用家乡话跟一位老乡聊天。这位老乡在信德街上有个小店,偶然散步至此,听到鲍胖子在甲板上哼唱家乡童谣,顿时与他成为朋友,连续两天,他大白天丢下生意,日日泡在游艇上与鲍胖子回忆家乡。

    远远的看见舒畅走来,鲍胖子很是尴尬。他不好意思的站在舷梯边,讪讪的一笑。舒畅笑着,说不出话来。他的那位老乡倒也知趣,悄悄的躲在他身后,冲舒畅堆着笑脸。

    这两天格伦忙着领他地那些同伴去附近医院症治伤口。基本不在船上停留。而“海豹号”船底的伤势并不严重,修理人员用了半小时重新修好了擦伤,又花了两小时给船上了一层涂装,剩下的都是些内部活儿。

    马立克做了半天监工便登岸干自己的事去了。迪伦拎着巴布去了唐宁府第。

    山中无老虎,鲍胖子成了艇上唯一做主的人。他未经舒畅许可,便领着老乡参观了游艇,还把这儿当作会客室。此刻叫舒畅撞见,难免有点尴尬。

    然而舒畅今天心情好,他并没有计较鲍胖子的行为,将手中的食品袋递给鲍胖子,他反而亲切地向那位唐人街小老板打了打个招呼:“做顿中国菜,请你的朋友一快来。”

    鲍胖子连声答应着。接过食品袋,领着他的老乡钻进厨房。舒畅站在舷梯口。转身对身后那群装模作样看风景的尾巴说:“回去告诉子爵阁下,你们的演出太拙劣了。”

    那群人不好意思的连连点头,舒畅头也不回地走进菊厅。

    兰卡将随身夹的公文袋递给舒畅,他最近变得有点郁郁寡欢,此刻他瞪着大眼睛,坐在沙发上看舒畅从公文袋里取出笔记本电脑,开始登录上网。他闷闷地插嘴说:“先生,我可以让厨师做顿印度饭吗?”

    舒畅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扭头端详着兰卡:“可以……你的薪水寄回家了吗?”

    兰卡似乎患上了忧郁症,他有气无力的回答:“不,先生,你已经给他们付了安家费,我不需要给他们寄钱了。”

    “给他们打个电话。或者给朋友打个电话聊聊天。”

    “好的,先生”。兰卡站起身来,满腹惆怅的走到门口,回身询问舒畅:“先生。我是否需要守住舷梯口?”

    舒畅点点头:“帮我看看琳达小姐在哪了,我到现在没有看到她。”

    琳达新身份的相关证件还未办妥,在此之前,她只能待在船上,待在舱里。但现在舒畅并没有看见她。

    打开了MSN,,吗?”

    回音来得很快,舒畅还没来得及把鼠标移向另一个联系人,对面已经传过话来:“收到了,谢谢。七克拉的钻戒,我可以带上吗?”

    舒畅回过话去:“不怕被人剁手,你就带吧。”

    对面发来一连串头像,有狂喜地,大笑的,害羞的等等。等对方平静下来,舒畅询问:“酒吧经营的还好吧?”

    “还好了,也就那个样吧。饿不死,也挣不了大钱。幸好我们酒吧名气在外,口碑流传,客人还算可以。你现在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

    “我在悉尼……我有个想法,我们奖励员工悉尼五日游,你派两名员工过来,我有些东西让他们带回去。”

    舒畅避而不谈何时返回。对面发出一连串感叹词,像是苦闷、呐喊,却最终没有说出一句指责。舒畅赶忙告诉对方:“我搞到一部手机,今后我们可以随时联系。”

    “告诉我号码,我现在就打过去。”

    “没有号码,这是部群内联系手机。只有配备了相同加密块的手机才能相互通话,你地人来,把手机带回去,再带回一些我的新作品。”

    “知道了。”

    钱颖地回答很简单,看得出她很无奈。舒畅深深的叹了口气,无奈的盯着屏幕,不知道下一步该说什么。

    对面也似乎陷入沉默,久久未发一言。临到最后,还是钱颖打破了沉默,她喋喋不休地向舒畅诉说着经营状况,双方都小心翼翼的避开了敏感话题。

    “我账上多了一百万美元,是你打的吗?……算了,我白问了,只能是你……不聊了,我有些事要处理……”

    这端下线后,舒畅点开了芙萝娅的画面,对方不可能一直在线。舒畅简短的的发了个短信:“我在悉尼,跟梵卓族悉尼亲王聊过,并接受了血族觉醒洗礼。通过跟他交谈,我听说,血族中阿萨迈人跟我的情况比较像,他们依靠吸血获得血族的能力。但又能行走于阳光之下,生活在闷热的环境……

    你的实验室建好了吗?据我所知。现在无人关注到你,请尽量隐藏行迹,有机会的话跟我联系。我送你部手机,可保持彼此联系。”

    段发送出去,门口响起轻轻地敲门声。得到舒畅的许推门进来:“先生,琳达小姐不在船上。我们的厨师说,马立克先生才离开,她也跟着走了,没留下任何话。”

    “她会回来的。”舒畅肯定地说。兰卡忽闪着大眼睛,继续说:“先生,现在船上就剩我们三人了。还有那位厨师的客人,需要我去守住舷梯口吗?”

    “不必。你太小,真有闯入者,你也守不住,回去玩吧,找家人、朋友聊聊天。”

    “好的,先生,谢谢你,先生。”

    兰卡走后。舒畅取出手机,拨通了唐宁的电话:“阁下,你派来地都是群废物,他们没学过跟踪,至少也看过跟踪电影吧?怎么做的如此拙劣?”

    “当然拙劣。那是些‘半血’,他们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了。况且我们的目的只是证明一下——你的气味并不能引来阿萨迈人,现在我们已经得到证实,你认为呢?”

    所谓“半血”就是某些吸血鬼与普通人类剩下的后裔。舒畅是见到唐宁之后才听说过,有这样一群特殊个体。传说吸血鬼地始祖也是与普通人生下了第二代吸血鬼,所以,就本质来说,吸血鬼也是所谓“半血”。

    不过,第二代吸血鬼却失去了这种生育能力,而他们通过初拥传承,诞生的第三代吸血鬼,被誉为拥有神地能力。

    在此之后,所谓“半血”就成了吸血鬼中的一个传说。偶尔有些古老家族,他们中的某些血裔忽然获得了生育能力,孕育出一两个半血,但至今,血族还没有找到这种能力突变的原因。

    半血是种奇怪的种群,他们丧失了吸血的能力,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具有平常人的寿命,却又具备传承自父亲的丰富地先天知识,然而,他们却无法生育,也始终跨不过那道壁垒,成为完全的血族。

    根据血族内的秘密传闻,这一切源自第三代吸血鬼的诅咒,他们用神的力量诅咒“半血”地存在,所以才造成了“半血”这种奇怪的生物。

    大多数血族即使有能力也不愿创造一个“半血”。因为在他们漫长地生命中,见惯了亲戚与朋友的死亡,他们再也无法忍受一个拥有自己血脉的人,一个倾注了无数地爱,养育了他成长的人在自己跟前死去。这就是“半血”的数目格外稀少的原因。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传承悠久的家族才愿意接纳“半血”。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首先要被父母抛弃,这不是出于恨,恰恰是出于爱。因为他们的父母不敢听到他的消息。

    被大家族接纳的“半血”知道自己的尴尬身份后,他们常常表现出一种自暴自弃的颓废。他们具备超越常人的知识与聪明,可以取得成功,但他们却无法将自己的成功传承给后人,一旦死亡来临,他们一无所有,只能坠入最深沉的黑暗中。

    所以,对他们来说,努力毫无疑义,奋斗毫无意义,成功也毫无意义。他们只能享受今日,所以,他们就带着与生俱来的怨气,把所有交代给他们的事情搞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本领。

    他们有足够的才智,把那些事情变得庄严中透着诙谐,严肃中充满搞怪,堂皇中充满谐趣。

    这次唐宁接到阿萨迈人潜入的消息,考虑到自己人手已经充足,他便想来个引蛇出洞,吸引阿萨迈人暴露行踪。这个诱饵首先由舒畅担当,可他所托非人,监视、侦察的活儿交给了三名“半血”,结果这三人向舒畅表演了什么叫笨拙。

    这是史上最拙劣的监控,偏偏那三人做的一本正经,庄严而神圣。舒畅明知道这些人在搞怪,可那帮人天性如此,他怎么能计较。

    刚才,他?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