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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妖魔人生

正文 第 45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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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太阳跃出地平线。洒下万丈光芒。

    阳光下,格伦伸展身体,发出一声兴奋地狼啸。笑声中,琳达抱着大包小包,嗔怒地、怨恨地、不满地冲格伦大喊:“看看你干了什么……你,你怎么骗老板钻进了箱子,里面……透气吗?”

    其实。舒畅虽能在阳光下活动,但本质上他依然是个血族,也保留着浓厚的血族特性,比如畏惧阳光——尤其是刚进食过血食后。

    在展现普通人特征时,舒畅表现的完全与常人一样:吃普通食物,呼吸同样空气。在日光下行走……等等;而一旦吸食过新鲜血食,舒畅立刻展现出吸血鬼特征——一点阳光就能使他化为尘土。

    这特征是舒畅的致命软肋。一直以来他都在竭力隐瞒这点。此次行动前,他要求格伦接应也是为了隐藏这个弱点。不过,现在看来,格伦虽是个闷葫芦,但他一点也不傻。

    在白天来临时负责把血族隐藏起来,正是血、狼组合中,狼存在的本职。

    完成本职的格伦没有回答琳达,他重重一脚踢飞了一个说不上装什么地包装箱。自顾自下令:“我牵骆驼,你开车——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我不!”琳达一旦坚持起来,她的混脾气一点不比格伦弱:“我要带上这些包包!我一定要带上这些包包!”

    在琳达修车时,格伦已经领教过她的倔脾气,当时连舒畅都对此举手投降。此际格伦也不例外,他高举双手:“好吧好吧。20个箱包而已,你捡起来放在车后……我们必须马上出发——现在、马上!”

    女人是与传说中的龙一样的动物,见到美丽的、亮闪闪的。可爱地东西,立刻智商归零。而女人与龙不同的一点就是,女人无需亲眼看,你只要告诉她:传闻那东西很流行。她也会如斯响应把智商调整为零。

    现在琳达看到了,亲眼!而且那些东西果然如同传说一样,个个亮闪闪、美丽、可爱,更恐怖地是它们都很流行——那么剩下的事就没商量了。

    得到批准的琳达动作很快,她闪电般完成了打扫现场的工作。这批高档箱包都是原包装,多采用铁盒、木盒包装,为了在穿越沙漠时不让皮包污损,驼队又细心地在包装上加了一层防尘布。琳达将箱包堆在车后,迭起高高一层,而后心情快乐地发动了汽车,甚至高兴的哼起歌来。

    第三天,驼队进入了鲁卜哈利沙漠,舒畅才有力气从大木箱子中爬出。他冲着落日伸了个懒腰,舒服地发出一声呻吟:“阳光,真美丽!我爱你。”

    琳达正牵着一匹骆驼,兴高采烈的经过舒畅身边,这时地他正在骆驼右侧。这匹骆驼一左一右驮着两只长条箱,左边是他珍爱的手表箱子,右边则是他自己。

    在沙漠中长途贩运,为了防止酷热损坏货物,使货物变形,开裂,运载货物的箱子都采用厚实的桃木箱。箱子里面还做了防水防尘处理,他躺的箱子正是其中之一。现在,当他恢复正常呼吸后,这种加了泡沫垫的箱子顿时气闷,难堪。

    爬出箱子的舒畅一脸新生的喜悦,他看到处于兴奋状态地琳达,以为对方是在为他的重生而喜悦,禁不住真诚的补上一句:“我爱你!”

    琳达被这句话顶了个趔趄,她惊恐的看着他,诺诺的说:“我没错……那箱军火不值几个钱,你还缺军火吗?可这些包太可爱了。”

    舒畅躺在箱子里面地这几天,也曾断断续续的听到过箱外地一些动静。没有他,琳达与格伦谁也不服谁,两个都是犟脾气,可格伦是个闷葫芦,吵不过琳达,只好用行动坚持自己的主张,所以,整个队伍里,只剩下琳达的声音。

    琳达刚才像个做错事地小孩子一样坦承错误,舒畅知道他说的意思。

    两天前,“雷电十一号”耗尽了最后一滴汽油,这时队伍才到鲁卜哈利沙漠边缘,前面的路还长着呢,迫不得已,格伦下令丢弃雷电车。

    汽车,琳达并不反对,一是因为那不是她的车。而是因为在沙漠中,你无法扛着汽车走。汽油耗尽的汽车大都扔在沙中,车主若还有一丝眷恋,也许会雇人将汽车拖出沙漠,可那笔费用比买新车还贵。

    但扔下汽车

    达的箱包却没处放了。她翻检了驼队带的货物,决定箱军火全部丢弃。空出箱子来装自己的包。

    那箱军火只是普通货色,格伦一点看不上眼。可是,刚在布阿井干了那么大的事,他不希望别人顺藤摸瓜,找到驼队的行迹,所以。他坚决反对沿途丢弃货物。

    女人一旦偏执起来是无可理喻的,为了自己心爱的手袋。琳达焕发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她彻夜不睡,在沙丘里挖了个巨大地沙坑,只为掩埋那箱丢弃的军火,空出箱子及骆驼。

    可是,理论上,这匹驼队的货物都属于舒畅,所以。看到舒畅醒来,又情深意长说了一句“我爱你”,她立刻联想到对方的魔鬼性格,担心这是惩罚她的先兆,所以。先发制人,抢先道歉。

    “扔了就扔了”。舒畅不以为然的说,他翻身跳下骆驼,极目向夕阳落处眺望:“呼吸真好!”

    他感慨地说。

    格伦不愧是狼人。他一个人把这一百余匹骆驼照顾地很完美。原本,整支驼队至少需要二十名驼夫,但现在,他一个人就令上百只骆驼服服帖帖跟着他走。

    现在驼队正向西方行进,落日底下,格伦牵着首驼,在茫茫的黄沙上沉稳地迈着大步,那形象活像一幅剪纸画。

    琳达还忐忑不安的牵着她的宝贝骆驼,尾随在舒畅身后,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走。舒畅翻腕看了下手表,忽然嘬唇打了个响亮的口哨,整支驼队齐齐的站住了脚步。

    格伦拽了一下首驼,一向听话的首驼现在脚下纹丝不动。他扔下缰绳,回身向舒畅走来。

    这声口哨来自驼队原先驼夫的记忆,而格伦一向以种族特性指挥骆驼,遇到这种天长日久的训练口哨,骆驼当然条件反射地遵从了旧日指令。

    “就地扎营?”格伦征询舒畅的意见。

    “杀骆驼,丢货物。”舒畅下了命令。

    格伦瞥了一眼舒畅的手腕,他手腕上带的是一只美军陆战队员配备的特种电子表,现在表盘上正显示着一幅卫星定位画面。

    “你确信?”格伦寻求确认。他并不反对丢弃货物,杀骆驼。他们偏离沙漠驼队固有地路线已经三日,这片地域恰是最理想的隐藏点。

    沙漠里没有路,所有地路线都是以水源而定。不管走私商队的路线多么隐秘,他们最后仍要采用两个水源地之间最近的路径。

    每个部族都掌握几条隐秘地水源,经过千年的经商,大多数驼队的路线都已经固定,那些偏离了正常路线超过一日以上的沙漠,也许一万年都不会有人踏入。所以,此地隐藏正好。

    但格伦这话还有另一层意味,不知情的琳达立刻跳了出来:“不!你不能这样做,这批货物价值数百万美元,里面还有你喜欢的各种手表,我希望把它们带出沙漠……我坚决要求把它们带出沙漠。”

    格伦没有说话,舒畅望向驼队,从首驼扫到尾驼:“有主的骆驼都打有烙印,这批骆驼一旦在集市上露面,人们马上知道它们属于谁,而且我们另有目的。”

    琳达没问他的“另有目的”是什么,当遭遇沙漠驼队时,他孤身上路,格伦毫不劝阻,而后,他动身迎接舒畅,他们牵回了整支驼队,事后并未向她解释。

    这些行为,琳达看在眼里,虽然她早已习惯了舒畅做事鬼鬼樂樂,可依然感觉到自己在队伍里成了外人,成了整支队伍的拖累。

    也许,她当初硬要参加这支队伍犯了一个大错误。

    看到舒畅显得颇为难,琳达决心挽救这个错误:“也许,我在队伍里帮不上什么忙,也许我可以牵着驼队继续前行,而你们干你们自己的事。”

    她说完这句话,发现舒畅的表情很轻松,似乎她的话正中对方下怀,她稳了稳心神,晃了晃脑袋,以晃掉那些不好的想法,接着说:“我既然不跟着你们走,那就可以打开卫星定位系统,按图拉姆的指令前进。我在明处,这样行进恰好可以掩护你们的行动……这不是教科书中常说的‘掩护操作’吗?

    有了图拉姆的卫星定位,我可以在距离城镇一日的行程里宰杀骆驼,而后徒步行进到市镇,雇人来拉运货物——只是最贵重的货物。其余那些货物,你可以在这里抛下,比如,我们不需要的那些军火……”

    舒畅重重的点头,表示欣赏她的建议:“留手表……”

    顿了顿,他看到她期盼的目光,又补充说:“还有那些箱包手袋!”

    格伦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雪茄!”

    “当然!”琳达爽快地应承着。

    这批货物里面数箱包占得体积最大,一只桃木箱只能装30只箱包,却可以装千余只手表,至于雪茄则可以装上万只,甚至可以装入箱包里,完全不占用多余体积。

    上品的雪茄气味芳香,装入箱包里不仅不污染手袋,反而替它增色不少。因为买得起千元包的人,一定了解上品雪茄的味道,不会把这芳香当作污染。

    琳达得了许可,心里也知道占了大便宜,马上快乐地回复:“好呀好呀,就这么定了,你的伤刚好,挖坑的事我包了!”

    看了琳达的动作,才知道什么是“坑王之王”,据说起点第一坑王“天下无智”两年挖了十五个坑,可琳达一眨眼的功夫就完成了十五个……嗯,如果加上她前几天完成的那个超级大坑,更无愧与“坑王”称号。

    第二天日出时分,琳达满载着300名牌箱包,兴冲冲地挥手向舒畅告别。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格伦踢了踢满地遗弃的酒瓶问:“目标,距离多少里。”“200,我们还有五天的路要走。”

    第二卷 游荡的妖魔 第八十一章 遗忘之城

    更新时间:2008…8…11 14:25:52 本章字数:4782

    朝太阳站着,舒畅闲闲地看着自己的影子在地面上滑

    5钟,确定自己影子的移动方向后,他左脚站在影子的起始点,右脚稳稳地向影子移动的方向迈去。

    这一步间距一英尺,既不能多,也不能少。

    现在,他站得笔直,面孔正对的方向是正北。

    当然,如果他在南半球的温带地区,他面对的是正南。

    而后,他翻腕看了看手表。

    他腕上带的是一支IWC万国表。这是一支最受工程师欢迎的手表,在手表界常有“商人用ROLEX,医生用OMEGA,大学教授及工程师用IWC万国表”的说法。

    商人用劳力士是为了显示富有、显示经济实力;医生用欧米茄是为了用精确读秒的功能确定病人的脉搏;而万国表表盘上复杂的功能指针赢得了工程师与大学教授的喜爱。

    舒畅将手表的时针指向自己的影子,十二点与时针之间的中间线指向的正是正北。它恰好与舒畅面朝的方向吻合。

    “确认了吗?”舒畅脚下的沙丘里传来一个闷闷的声音。

    “确认!”舒畅用脚在地上划了道线,画出他刚才测定的北方。而后根据这道线画出了罗盘图。

    “偏差多少?”脚下传来闷闷的声音。

    “亮度确定,没有偏差!”舒畅伸手抓向地面,一块看起来像沙土般的篷布被他掀开,露出一个大洞,也露出洞穴上躺着的格伦。

    篷布中间开了一个小洞,小洞下面放着一个罐子。它半埋在沙中。

    舒畅轻轻跳向洞中,他身起落下的震动令篷布上一阵滴答响。那是水滴滴落在罐中的声音。

    舒畅他们与琳达分手时,他将身上的电子设备全部交给琳达带走,甚至连腕上地电子手表也取下,让琳达带走。而后,他与格伦从沙漠驼队的遗物里挑选了一些没有一点个人标记沙漠旅行物品。

    这一改装,他们身上的装备完全回到了十八世纪。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现代科技的味道。虽然,这身设备不是十八世纪的工艺所能制造出来的,但这身朴实却让两人像疯狂的探险者。

    由于失去了现代科技地帮助,所以舒畅只能靠最原始的方法来判断他们的走向,甚至靠最原始的方法在沙漠中采集饮水。这个沙坑以及沙坑上搭的篷布,沙中半埋的接水罐都是一种最简易、最有效地沙漠生存手法。

    格伦一点不担心迷路。因为他有一个灵敏的鼻子,有谁见过迷路地狗呢?更何况他认为夺去了几位阿萨迈人记忆的舒畅。虽然第一次踏上这条路,但记忆力他已经把这条路走过上百遍啊上百遍。

    篷布被重新拉上,黑暗里两人沉默了许久,一向少言的格伦反而先开了口:“还有多远?”

    “四十英里,日落时分我们动身,天亮就能赶到那里。”

    洞里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黑暗中舒畅递过来一截小铁管。它的形状类似于上品雪茄的外包装。不锈钢制成,在这酷热的空气下。还带着一丝冰冷的感觉。

    也许是处在黑暗中,也许是山洞寂静无声,格伦居然有心思开起了玩笑:“现在可不是抽雪茄地时候。”

    “范。布伦家的新产品……能帮你隐藏种族特性,让你看起来像一位普通人。”

    格伦默然无声的接过那根铁管,顿了顿。他问道:“留尼汪?你们似乎没有过多接触。”

    舒畅对这个问题不予回答,停了片刻。洞里又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舒畅连忙阻止:“不,进了小镇再喝。”

    窸窣声停止了。格伦接受了这个建议。

    洞穴里只剩下篷布上人造露水的滴落声,“滴答滴答”一声接一声。

    随着时间地推移,“滴答滴答”的声音逐渐减弱,乃至稀疏。等半天也没有响起一声地时候,沙穴里的两人不约而同的睁开眼睛,掀开了头顶上地篷布。

    傍晚来临了。

    格伦从沙坑中揪起水罐,大大地喝了一口,而后稍作停顿,举罐示意:“你不来点。”

    舒畅正在爬出沙坑,动手首饰防雨篷布,听到格伦的话,他稍犹豫一下,叹了口气说:“很难啊,我身上需要点汗味,表现的像个普通人类,但我又担心这味道不利于潜伏……我们需要潜藏到正午才动手,我怕被他们发现。”

    “那你就不喝了”,格伦咕咚咕咚喝了个畅美,然后抹抹嘴唇:“这点水我一人都不够,你到地方再喝也不迟。”

    说罢,他晃晃腕上的宝玑手表,低头看了一下时间,炫耀地说:“手表不错……现在19点,我们有十小时时间。”

    舒畅冲他翻了个白眼。

    表当然不错了,十大名表中,宝玑排名第四,而万国才排名第五,劳力士不过捞了个第九。

    格伦这块表属于XX系列,该系列最早是由宝玑公司在上世纪专为法国海军空战队研制的,在50周年时,宝玑特地出的白型。它具备飞返计时功能,夜光指针及数字时标,可以说完全用机械取代了现代的电子军表。

    这只表唯有一只。临出发时,格伦一眼就挑中了这只手表。舒畅原本因为它带有浓厚的军用特征而予以放弃,格伦挑好之后他还劝了几句,但等到他发现这只表的材质之后,立即懊悔自己的走眼。

    法军配备的XX系列手表采用的不锈钢材质,这只手表完全模拟当初的款型,以至于舒畅把它的银色表面误以为依旧是不锈钢。

    不锈钢表带有明显的军方特征,但白金版的手表则完全不同了。考虑到现在美国普通家用型直升机只需要四万五千美金,而一辆普通型的奔驰车在澳大利亚不过两万八千多美金,这样一只价值五万七千美金的手表,就不

    士兵能配备起地。

    它属于耀富的阿拉伯人。尽管他们并不会用该手表的大多数功能。

    眼中看到舒畅的懊恼,格伦时不时的还要拿手表出来刺激一下舒畅。也许是寂寞的沙漠多少影响了他的脾气,也许是他想宣泄临战前地紧张。

    舒畅此行是想抓捕一名阿萨迈人,一方面是为芙萝娅的实验提供实验材料,另一方面是想确认阿萨迈人已放弃了对他的纠缠。

    阿萨迈人精善潜踪隐迹。数百年来,他们除了在中世纪被人攻到巢穴,此后再无一例类似事件发生。这是他们百年余来首次被人摸到门口。他们会有何种反应?

    舒畅很期待。

    “总要有第一次,不是吗?”,舒畅背着一个旅行者惯用的大行囊,里面也装的是普通旅行者常用的物品,他拄着一根沙漠杖,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

    即使他拥有几位阿萨迈人地记忆。即使他自认为强悍,可是身处在无人迹的大沙漠里。身边只剩下格伦这个闷葫芦,那股临战前地紧张情绪,还是令他不由自主的自言自语。

    此时,舒畅完全是一付阿拉伯人的打扮。头戴那个著名的阿拉法特式黑白方格头巾,撩起的头巾遮住了他的下半截脸,身穿一付阿拉伯长袍,脚上蹬着一双酷茨沙漠靴。

    他这付打扮如果现在出现在机场,一定会叫安保人员叫去。浑身上下搜个遍。可现在是在沙漠里,这打扮却是他的通行证。

    格伦现在的装扮像一个称职地保镖,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猎装,背着一个不亚于舒畅的大旅行包,尾随着舒畅亦步亦趋。身体强壮的他似乎没感觉到行装的重量。他悠闲地走走停停,不时地耸着鼻子四处猛嗅。

    舒畅也在嗅着空气。他时不时的停下,校正一下自己地方向:“咸味,味道是从哪个方向飘来的。我们走的方向很对。”

    虽然没有人监视他们,但舒畅表演得很尽责,他装出一付典型地纨绔形象,虚弱无力的迈动着脚步,似乎不堪重负,走几步喘几下。

    如果这时,有人在观察他们,见到这幅画面,就会以为领头的是一位钱多的没处花的偏执狂,他想完成穿越沙漠的壮举,以便为自己增加谈资,但又担心独自一人力不能胜任,所以,雇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壮汉随行。

    而格伦表现的漠然与随意,为这幅画面增添了一个有力的印证。

    沙漠中的水源卤化严重,地下水又苦又咸,所谓空气中飘的咸味是指沙漠中的水井味道。极度的饥渴会极大的提高人对湿润气体的嗅觉,沙漠中的旅人常会在数里外嗅到水井散发的那股苦咸味。

    舒畅的表现完全符合一个沙漠探险者的身份。

    沙地很软,每走一步脚步要陷一下,所以在沙漠中跋涉,速度难以提高。但这对舒畅他们不是问题。由于行进速度过快,前半夜他们已经走完了绝大多数路程,为了拖延时间,等待天亮,他们只好装出疲惫不堪的模样,尽量在目的地外延拖延。

    路总有走完的时候,天亮了。

    格伦在一个沙丘边卧倒,他摊开手中的地图,借助晨曦确定自己的位置。舒畅正在他身后挖着隐蔽所。

    格伦口瞪目呆,他反复确认着身处的位置,把地图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又一遍:“这地方,这地方怎么会出现一座城市?”

    说是城市并不确切,它更像一个小村落,或者拥有坚固外墙的军事堡垒。但是,虽然它占地不大,考虑到沙漠中人口不多,这等规模的小镇已经可以算一座城市了。

    这是一座消失的城市。中世纪时,它是某阿拉伯帝国的重要驿站。但随着该帝国的分裂,再加上沙漠化的侵蚀,这座小镇在一场瘟疫过后,消失在人们的视野。

    “瘟疫?”,格伦取出望远镜,尽量压低姿势,从远处观察着这所城镇:“那场瘟疫是不是突如其来,而后,所有的知情者都死了……我怎么听着这故事鬼气森森。”

    这城市岂止鬼气森森,它像被遗忘千年一样,灰尘满面、破败、死寂。半截城墙掩盖在沙土之下,一眼望过去,所有的房屋都尘沙半掩,沙地上连个老鼠的爪印都找不见,更别说人的足迹。

    沙漠里面的风也好像回避了此处。这座遗忘之城中,沙地平整如镜,完全没有那种风吹过的鱼鳞状斑纹。

    没有一株草,没有一个动物,没有一片房瓦,也没有一点杂色,入眼一片黄茫茫,连残垣断壁都呈现出沙土的颜色。

    “传说中,这是片诅咒之地,据说这里的人受到了诅咒。即使后裔能逃家万里,也会莫名其妙的死亡,而进入这里的人,也摆脱不了厄运当街横死。

    可这一切不过是蛊惑人心的手段,因为这里是阿萨迈人的一个前哨站。”舒畅挖好了隐蔽所,也趴在格伦身边用望远镜观察,并低声向他介绍情况。

    “前哨?不是大本营?”

    “我还没那么蠢,直接挑战对方的大本营”,舒畅低哼一声表示不满:“据说,自从中世纪,阿萨迈人堵到门口以后,他们接受了教训,不再直接从家里出来,所有的人都被专门运送的人在沉睡状态下运送至几个前哨站。为了防止泄露,那些负责运送的人终生不得踏出前哨。

    而我取得的记忆,直到这个前哨为止。每当他们回去时,就进入这个城内,饮下水井里的苦水,一觉醒来,便回到了大本营。外出则正好相反。”

    “苦水?睡梦?有意思,这么说,城里黄沙的平整不是自然原因,而是为了掩饰进出的脚印,人为的平整……那么好吧,就让我们从外围开始,剥开阿萨迈人的后茧。”

    第二卷 游荡的妖魔 第八十二 井

    更新时间:2008…8…11 14:25:52 本章字数:4834

    午,火辣辣的阳光蒸腾着,黄沙显得滚烫。

    藏身的沙丘闷热无比。沙地内部的潮气蒸腾而上,在防水帘底凝结成一粒粒露珠。而后,顺着防水帘的坡度,滑落到穴底的水罐内,发出轻微的“滴”声。

    这滴水声映入格伦耳中,令焦渴的他喉咙里仿佛伸出一只小手,起劲的挠心挠肺。

    舒畅这时斜靠在洞壁上,用普通人的呼吸频率急促的呼吸着。烈日蒸腾,洞里充满了咸咸的汗味。

    “有个问题——脚印。”干渴令格伦恢复了寡言少语。

    舒畅他们要装作普通旅行者进入这座废弃之城,免不了就要在沙地上留下脚印。这脚印会令阿萨迈人警惕。

    “篷布……算了,由它吧。”

    舒畅的意思是脚底下铺块篷布,踩着篷布走,就不会在沙地上留下脚印。但马上他又想到,篷布长短有限,如果他们脚下踩着篷布走,那需要不时的倒换篷布,这样走向弃城,跟敲锣打鼓进入没什么区别。

    想不出办法,索性不想,舒畅撩开篷布跳出沙坑。

    “现在?”,格伦问。

    前方的沙丘遮住了舒畅的身影,从这里望不见弃城的影子。当然弃城如果有人在监控,也望不见他们的影子。

    舒畅手里拎着一个手机链,专注的盯着链坠上的装饰,同时,两只耳朵竖的很高,全副精神都在倾听周围的动静。

    格伦见状,鼻翼忽闪了一下,也将目光盯在了舒畅的手机链上。

    这个手机链坠是一个小熊形状,外型像是人们常用的手机信号感应器。它构造很简单:里面一个感应线圈,一旦有微波信号感应线圈便会发电。点亮闪烁的灯光——也就是那小熊的两只眼睛。

    这是一个普通人常用地装饰品,唯一不同于普通手机坠的是,它的感应线圈多绕了几圈,所以特别灵敏,此刻,舒畅正用它来侦察周围的无线电设置。

    雷达波是一种无线电波,而所有的安保监视器。在出于主动搜寻状态时,也会向外发射扫描电波。借助这枚感应器的两盏小灯,舒畅已查清楚,至少目前,在他们周围尚没有无线电信号存在。

    格伦无声的冲舒畅摇摇头。舒畅一撇嘴,他悄悄地蹲下身去。将旅行背囊整理完毕,而后打了个手势。两人站在那里,用脚拨拉沙土,填平了他们挖地隐身所。

    背起背囊,舒畅才要举步,忽然又停了下来,将沙漠杖扔进沙里,滚了滚,而后抓起几把沙土。撒在格伦身上。格伦也照旧抓起沙土迎面朝舒畅撒去。

    沙漠旅人身上的灰尘是风吹上去的,这与地上打滚粘上的沙土完全不一样。

    两人相互撒了一身沙土后,检查了一下毫无破绽,舒畅满意的点点头,无声的咧开大嘴。急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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