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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小三敢死队

正文 第 34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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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得多了,倒是六神无主起来。

    等到早上七点多,他估摸着她醒了,打个电话过去约她出来,见到面,他却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把包交到她手里,说道,我要上班去了,有空我们在一起玩。

    甜甜也是呆了,没想到他会去给她找包,等她醒过来时,他人已走远了,消失在早上上班的人潮中了。

    第九十章老鼠爱上猫

    猫姐姐,我好像喜欢上一个男人了。

    甜甜有了心事,自已很困惑,只得来找可爱。

    可爱正在家里大扫除呢。穿着一件家常的黑T,正趴在窗台上擦拭用抹布擦试那上面的灰尘。

    那件黑T恤已经洗得发了白,。馨的感觉。

    她下来开了门,看到是甜甜,便笑了笑让她进来,自已又继续去擦玻璃。

    甜甜跟过来,站在她旁边。

    猫姐姐,我好像喜欢上一个男人了。

    杏核眼睁着,眼内都是苦恼。

    喜欢上是好事呀,呵呵,我的小狐狸精甜甜也谈恋爱了。

    猫猫回过头来冲她笑笑,说道,什么时候带来给猫姐姐看看,猫姐姐请你们吃饭。

    哎呀,还没有啊。我只是觉得自已喜欢上他了,他还不知道呢,再说,人家喜不喜欢我,这也是一个未知数。

    她有点害羞和娇憨,在那里怪不好意思的。

    可爱看她一眼,脸上也是止不住笑,想想爱情这东西也够神奇的,纵是你活了几百年,是一个老妖精了,可是一旦爱情降临到身上,那神情跟人间十六七岁刚恋爱的女孩也没有任何区别。

    你怎么觉得你喜欢上他呢?

    猫猫摇摇头,一边继续擦玻璃,一边问甜甜。她知道甜甜肯定是满脑子的不解和疑惑要问她,还有甜蜜快乐要跟她诉说。所以与其等着她怪不好意思的说出口,不如自已问她,让她感觉不要那么紧张。

    这玻璃真够脏的。她打算先用湿抹布擦一遍。再用干抹布擦一遍,一定要彻底地擦干净。

    猫姐姐,就是,我自从跟他认识以后,第一次没感觉,第二次也没在意,可是第三次我看到他那么见义勇为,和我一起帮助人类,我当时就觉得人蛮好地,回去过就老想着他呢。

    恩。看来他是个好男人,这年代,乐于助人的不多了。

    恩,是的呀,我也这么想的。

    甜甜笑了起来,自已喜欢的人得到了猫猫的肯定。自然是非常高兴。她走得更近点,仰起头来看着猫猫。说道,而且,他还长得很帅。

    恩,他长得怎么样?

    他啊,高高的。大概快一米八了。我最喜欢也的眉眼了,眉毛长而浓,生气或者恶作据的时候。就总是往上一挑,他的眼睛很黑很亮,也是长长地,像是雕刻师细刀雕刻的。他不笑的时候,眉毛微蹙着,酷酷的,可是笑起来,眉目清朗,那叫一个好看。恩,他的鼻子高高的,也很好看,他地嘴唇有很性感的唇弧,也很好看。

    她十分奢侈地含笑赞美,仿佛秦非就站在她的面前,穿着黑色的毛衣,舒展着他长而浓的眉毛,冲她微笑着。

    猫猫听得也止不住笑,回头看一眼她,甜甜站在那里晕乎乎的,简直就一个小花痴地模样。

    她摇摇头,也是替她高兴,把脏了地湿抹布丢给甜甜,打断她的话说,给我把抹布洗一下,这玻璃真脏。

    甜甜才清醒过来,看到可爱不能一心一意听她说话,要在那里做家务,虽然接过了脏抹布,也弯下腰给她在一旁的水桶里用水洗了,可是还是抱怨道,姐姐,你能不能一会再做家务活,先听我说话啊。

    猫笑道,我一边做事一边听你地,两不相碍,你说吧,我听着呢,我总是跟你说,你去恋爱吧,恋爱很幸福的,猫姐姐没骗你吧。

    甜甜点点头,看她坚持要继续劳动,只得把洗好的抹布又丢给了她。

    可爱笑笑,把抹布展开,继续擦玻璃。

    外面的小区开着喷泉,虽然到了秋天,但是小区花园里的草皮还是绿的,水珠喷在上面,更是显得绿油油的可爱。

    她心情也没来由的好起来。

    甜甜道,猫姐姐,他很帅吧。

    恩,如果长得真跟你说得那样,那应该是很帅,比笑笑,阿夜,马麟还要帅。对了,你跟阿夜,我原以为会在一起的。

    她有点奇怪,想起有一阵子没有消息的阿夜。

    甜甜听到她提起阿夜,叹口气道,阿夜也很帅,我们感情也不错,不过我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这样的喜欢过一个男人啊,阿夜总是酷酷的,可是秦非是有时候酷,有时候又很温和。我一直到阿夜挺好的,可是他对我爱理不理呢,突然就消失几个月,没半点音讯。

    可爱点点头,说道,阿夜,也真是的,那么酷做什么。呵呵。

    甜甜道,对啊,秦非就是有时候酷,有时候又很温和,他皱起眉头的时候让人心疼,可是他笑起来。又很温暖,要是你看着他笑,就像阳光落在身上一样。

    可爱回头一笑,问甜甜道,他叫秦非啊?

    恩,秦非。猫姐姐怎么知道,我都没告诉你啊。

    哈哈,你左一个秦非又一个秦非的。这男人被你夸你上天了,估计是真好得不得了。

    恩,所以我才喜欢他啊,他不但长得帅,而且是非分明,不帮坏人,我以前误会他了,本来他打伤了笑笑,我很生他的气,可是后来才知道,他一开始并不知道张美丽和金银器的为人——

    你说什么?!

    猫猫凝了神,感觉不对劲,窗户也不擦了,从窗台上跳了下来,走到甜甜身边,很严肃认真的对甜甜道,你不要告诉你,你喜欢的那个男人,就是打伤笑笑的除妖师!

    甜甜一愣,没想到可爱反应这么大,她顿了顿,说道,猫,是他。

    可爱心里一跳,立马收敛了神情,对甜甜坚定道,丫头。你不能喜欢他。马上中止这种感情。现在还来得及。

    甜甜不解,问道,为什么?

    不为什么。

    猫,你不会是因为他打伤了常笑你含恨在心吧,虽然我知在和常笑已经是恋爱关系,可是我跟你说,他当时的金银器的为人,当时以为常笑要伤害人类,他后来金银器请他帮忙对付我们小三敢死队,他问了我。知道我们小三敢死队是帮人对付很恶劣的小三和负心汉,他就再也没有帮助金银器他们了。他也说了,再也不对付我们了。他是除妖师,可是他知道我们是妖精,也几次放过我。有一次我跟他打杀,两个人打到郊外去了。在车站上空打,结果刚巧一辆动车出了事。要出轨,有几千人要死,我当进去帮忙,他也没有背后下毒手,不但没有收我。还和我一起帮助。让那动车平安转过弯了,要知道我一个人绝对没有这种本事,控制一辆动车不出轨地。

    甜甜心里有点慌。不晓得猫猫突然神情凝重。为了让自已更有说服力,她把秦非地各种事情都说了出来。

    猫却摆了摆手,也不去擦玻璃了,对她道,首先,我跟你说,我跟常笑现在没什么,从前是什么样,现在是什么样,另外,现在是讨论你的事情,我们只讨论你的事情。

    她坐在沙发上,拍了拍边的沙发,要甜甜坐下来。

    她摸了摸脑袋,真是有点头疼,爱情这东西真是麻烦,像一团乱绳,剪不断理还乱,自已和常笑到现在这局面,小丫头甜甜也恋爱起来,而且还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丫头,我问你,老鼠能爱上猫吗,那羊能爱上狼吗?

    不能。

    恩,所以你不能爱秦非,纵使他也爱你,你们也不能在一起。

    你是说,我是妖,而他是除妖师,所以不能相爱。

    甜甜瞪大了眼睛,慢慢明白过来。

    恩,我的意思差不多就是这样。天敌是不能相爱的。

    我才不在乎呢,我从来不觉得自已是妖精。我觉得做坏事的才是妖精,有些人类,像张美三西方那种她们才是妖精。所以,你说的什么天敌不能相爱对于我来说不成立。

    甜甜昂起下巴,目空一切。

    但是事实上,你是妖精。

    可爱提醒她,我记得白蛇,就是南宋的那个白素贞,青岚地本家了,对她的妹妹小青说过这样一句话,妖精就是妖精,哪怕你修炼一千年,你也是妖精。而妖精永远比人低级,修炼一千年能变成人形与人无异甚至比人本事更大,你也是妖精。这一点无法改变,人妖仙三界等级森严,不是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妖精能够随便小视的。

    我不管。而且我觉得秦非并没有因为我是妖精就小看我。我们很聊得来,在一起,一直有说不完的话,有时候不说话,只要对面坐着也开开心心的。

    她回味着她和秦非一起吃烧烤时候地样子。

    然后肯定的总结道,他跟其它人类不一样。而且我听说,除妖师也有几分妖气地。我们也算是半个同类。

    可爱无可奈何的看她一眼,说道,甜甜,你信我的话,猫姐姐比你大,见的世面比你多,是真心为你好,你爱上任何一个妖精,或者人类的普通男子,都会比和秦非在一起要幸福。你知不知道,很多除妖师都是父子相传,而除妖师这个职业,纵是法术再高,也有失手地时候,一旦失手,他们最终会死在妖精手里,所以大部分除妖师身负血海深仇,对妖精恨之入骨。你想,他会爱你吗?

    我感觉他也是喜欢我地。

    他会真心实意爱你吗,你能指望一只猫真心实意爱上老鼠,而不是突然性起把你吃掉?

    好了,姐姐你不要说了,说说你和笑大哥吧,你们现在怎么样了,我从马麟那里知道,他跟你表白了,你知不知道,那九百九十九朵蓝色妖姬是他连夜兼程亲自从云南现采给你的。

    甜甜从来不认为自已是妖精,她很固执,所以不想再听可爱劝说,只得转移开话题。

    果然成功。

    可爱没想到常笑会为她去云南现采玫瑰,回忆起那天早上,他面色苍白,浑身湿透,神情憔悴,当时困惑,现在明白,原来是他连夜兼程,真力大耗的缘故。

    当下默然不作声,想着这个男人对自已地确是真心实意的,她上次那样对他说,是不是不应该,只想着自已的想法,只害怕自已受伤害,却没有为他想想呢。

    想到这里,可爱不由愧疚起来,真恨不得立马找到常笑,告诉她,她答应他,他们马上结婚都没问题。

    可是你却把花还给他了。

    甜甜的话打断了可爱的思绪,可爱猛的抬起头来。

    甜甜道,猫姐姐,你其实是喜欢笑笑的,你没发现你跟从前不一样了吗,你以前哪有像今天这样打扫卫生过,连窗顶的玻璃都要反复擦无数遍,连窗帘都拆下来洗了。你明明想有新的开始,新的生活,可是你为什么又拒绝了他呢?

    甜甜的话仿佛道中了可爱的心事,而这一点,连可爱自已也不自知的。

    她思绪有点乱起来,从沙发上站起,仿佛为了逃避什么,可是却看到这房子里面,每个微小的角落都被自已打扫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的,自已也仿佛是突然明白。

    她明明是希望有新的生活的,而且就在原先那个家里,她那样努力的打扫卫生,无非是想到常笑下班回来能够开心。

    甜甜你不要说了,我与常笑的事我自已心里有数,倒是你与秦非,你听猫姐姐的话,不要对他动情,否则的话,以后会万劫不复的,那个男人我见过一面,他没有你想像中那么简单。你还是多到李冰雅那里跑跑,替我保护她,现在晶晶和青岚已经行动一阵了,估计金银器和张美三猖狂不了多久了。

    第九十一章大山里的故事

    晶晶和青岚一直在调查金家贪污的事件。对于深夜潜入金家搜集贪污罪证的事,在晶晶的心里一直很不安。

    可爱把行动吩附下来,青岚兴高采烈的着手,晶晶却更在她后面,仿佛很是摇摆不定的样子。

    青岚,这算不算偷东西,偷证据也算是偷吧。

    她小心的问她。头发两股麻花辫,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衣,她的话语就像她的装扮一样纯真。

    青岚看她一眼,知道她一向最讨厌偷东西,便笑道,偷这个不算偷。偷是做坏事,我们收集他们金家贪污的证据,对付猖狂的小三和阴险的负心汉,我们这不是偷。

    晶晶才释然。

    青岚想了想道,真是怪事,你们老鼠天性不是爱偷吗?可你怎么这么讨厌偷东西呢。

    晶晶尴尬的笑了笑,没有言语。偷,是她多年不敢触及的字眼,虽然这个字从小就与她相关,生下来她就与它分不开了。

    青岚见她没有解释,也估摸着她是有隐情,便点了点头,没有继续接着这个话题问下去。每个人都有故事,大概小三敢死队就她青岚简单了,她是很简单,简单的生活,简单的害怕寂寞,简单的只想要个男人对她好,哪怕没有爱情也成。爱情太复杂,她不想费脑筋去想。

    两个人商定好一切,便分头行动,青岚去了山西金家,晶晶便在银器家调查。

    她平素向来小心,一般是白天在饭店里打工,晚上才开始活动。

    只是将近半个多月来。对银器家的调查依然没有进展。

    她是一间房一间房地毯式的搜查的。翻箱倒柜。每个角落都不放过。然而,至今没有任何收获。

    今天晚上,她又像平常一样,到了深夜,这个城市大部分人都入睡了,她才走出来,穿过这个城市地街道,走到银器家去。

    上次搜索了客厅,这次地任务是书房。

    想着是银器的书房,如果有什么重要文件或者明显的证据应该在这间房里。

    她小心翼翼的隐藏在夜的黑暗里。鼓起勇气走到银器的书房去。

    一遍一遍在心里告诉自已,这不算偷东西。这不算偷东西。

    因为她虽然是老鼠,平生却最讨厌偷东西。

    之所以讨厌,因为偷窃曾经给她带来了很大的耻辱麻烦和伤害。

    这是发生在大山里的故事。

    晶晶和妈妈从大山里走下来,变作人的样子,住在大山脚下的一个村落里。对于好奇地村民,她们只说是从外地搬迁过来的普通人。

    她们原本是两只老鼠。住在大山深处的一个山洞里。晶晶知道自已和妈妈与别的同类不一样,那就是她妈妈是一只老鼠精,妈妈道行高深,会各种法术,然而她最喜欢的。却是将她和晶晶变作人形。

    喜欢小老鼠装扮。既使变作人,也喜欢四脚着地趴在地上的晶晶不解地问妈妈,妈妈。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四只脚趴在地上多舒服,跑起来也飞快的,可是现在这个样子,难受死我了。

    可是已经学着人地样子站起来的妈妈,却对着她道,不要这样,像我一样,用两只后脚着地,把你的两只前爪,两只手提起来,站直了。

    她在妈妈命令的口吻下只得站起来,可是站立没多久,又趴了下去,那时候她才五岁。

    妈妈走过来,把她扶起,有时候为了让她像个人的样子,她就把她绑在一棵树干上,就是不让她四肢着地。

    等到她能够完成像一个人一样用两只脚走路了,妈妈就挑了一个风和日丽地日子带她下山了。

    妈妈,我们这是到哪去?

    到人类地大村子里去,我们搬家,我们从此和他们住在一起。

    啊?

    晶晶害怕起来,站在那里不肯走动,她看到过上山打猎的猎人,那些人类好残虐,把枪把动物一只只打死,现在妈妈竟然说要跟她们住在一起。

    她害怕的看着妈妈,妈妈变作一个中年妇女地样子,穿着蓝布褂子,包着碎花头巾,挎着个大竹篮和一个碎布包袱。很像一个人类。

    妈妈,为什么要和他们住,我们住在大山里不是很好吗?

    因为我要做人,晶晶,人类很伟大,你也要学会做人。

    妈妈对她的心愿就是平平安安的,像一个人类一样,在这个村子里长久生活下去。

    她们在大山脚下的村子里住了下来,晶晶妈妈只说老公死了,带着晶晶,孤儿寡母的到这里讨生活。朴实的村里人对于新来的邻居总是欢迎和喜欢的,刚开始对晶晶妈妈和晶晶都特别好,她们两个人就在大山里住了下来。

    可是老鼠的天性是偷。

    她小时候,因为不懂事,抑制不了天性,会偷邻居的南瓜,花生,板栗,有几次被抓了现场。从小就落下一个老鼠精的名声。

    村里人不知道她确实就是老鼠精,只是因为她曾偷过,才这样叫她。

    他们对她和她妈妈满怀戒备的说道,你们是老鼠精,因为你们爱偷!他们不再欢迎她们,开始集体冷漠和远离她们。

    在一次又被邻居抓了现场后,邻人请晶晶的妈妈过去管教,一心想做人的妈妈把晶晶抓回来,让她跪在地上,用牙刷使劲刷自已两只小手,直到刷到两只手红肿出血,她大声哭喊着求饶,妈妈才板着脸,对她说道,说,你发誓,以后再也不偷东西!

    晶晶含泪发誓,再也不偷东西!

    两只小手红肿着淌着血,在空气中瑟瑟发抖。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的经历。

    妈妈听她发完誓,突然就心疼的哭了,抱着她,给她细心的包扎。一边包扎一边对她说。孩子,不是妈妈无理取闹,实在是,如果你想做人,你必须改变我们老鼠地恶习,从此不要偷东西。

    老人自已当然也知道,偷东西是老鼠地天性,要一个小孩子改变,是多么的艰难和不可能。偷对她们老鼠来说,与生俱来。就像渴了想喝水,饿了想吃饭一样。而且对于一个没有自控力的小孩,要想她改变,又是何其艰难。可是为了好的前途,为了她能够活得比自已更好,更像一个人着心肠一次次打骂她让她发誓了。事后却又抱着她,哭着告诉她。这是没办法的事,只有不偷了,才能做一个人。

    晶晶看到妈妈的眼泪,心里忘了疼,不解的问着同一个问题。妈妈。我们是老鼠,为什么要做人?

    因为人是最高贵的生灵,我们老鼠人人喊打。只能活在黑暗里,所以我想做人,我这辈子算是没有完成心愿,但是你还小,我从小就培养你,你一定能够实现愿望,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的。

    妈妈地眼神里尽是坚定。

    虽然自此后,晶晶一直努力压抑着自已的天性,每次看到花生,瓜子,板栗,这些让她口水流个不止的坚果,一想到妈妈的告戒她总是思量再三,然而到了最后,还是抵抗不了诱惑,偷偷的装进自已口袋里了。

    天性是一个原因,最重要的,是她年纪虽小,却打心底对妈妈地理由并不理解和认同。

    妈妈想做人,并不代表她晶晶也想做人。做老鼠有什么不好,天生具有偷的本事和技巧,偷得神不知鬼不觉。在偷地过程中不知有多少刺激和乐趣。最重要还很快乐,可以偷来许多好吃的东西,把肚子吃得饱饱的,嘴里香香的,这不是很幸福的事情吗,为什么不偷呢?

    因此,她虽然害怕妈妈知道伤心,但是因为心里不认可,所以她依然照偷不误。

    让她真正改变偷窃毛病地,是平贵。

    到了后来,因为晶晶偷东西,村子里地每一家人都看不起晶晶和她妈妈,晶晶的确一直在偷东西,村里人抓到她许多次,他们愤怒的指责她们,认定她们是爱偷地老鼠精,没有人理她们家,小孩子受了大人的教育,也是不肯理晶晶,晶晶过得很孤单。

    没有人陪她玩,她只能跑到大山里,自已跟自已玩。跟树跟花说话,跟天上的鸟说话,跟地上的动物说话。很孤独很寂寞。

    直到有一次,她翻过山头,认识了大山那边的平贵。平贵是唯一一个不嫌弃她,愿意跟她玩的人。

    第一次见到平贵的时候,他坐在自家的门槛上,呆呆的望着远方,四周一片安寂,晶晶翻过山头,看到一个小男孩像她一样一个人时,便笑着走过去,和他打招呼。

    喂?!

    她叉着腰站在他面前,大声的招呼他。他是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留着可爱的小平头,憨憨的极可爱的样子。

    他抬头望着她,眼睛亮亮的,冲她微笑着,却不说话。

    喂!只有你一个人吗?

    。。。。。。

    喂!你为什么不说话,没有人陪你玩,我陪你玩好不好,我也没人陪我玩的。

    。。。。。。

    平贵一直不说话,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絮絮叨叨,叽叽喳喳的话语声仿佛把周边的空气都搅动起来,一下子寂静不在。周边热闹非凡。

    原来枯坐发呆的男孩,眼里慢慢就有了亮光。

    他原本远远的坐着,像往常一样,外公到很远的地方放牛去了,要几天后才能回来,只有他一个人,守着一个家,这边的大山脚下只有他们这一户人家,没有邻居,没有朋友,外公为了让他呆在家里,不到处乱窜,就骗他说,平贵,你不要乱跑,大山里有很多吃人的妖怪,会把你抓去吃掉的,所以你要乖乖的呆在家里,知道吗?

    小小的平贵当然相信外公的话,等外公翻山越岭的出去放牛了,他就坐在门槛上,望着门前的大山,想着山里面到底有没有妖怪呢,山的那一边是什么样子。

    虽然很好奇,可是却想起外公说的话,不敢翻过去。

    他常年一个人在家,自已跟自已玩,许多天可以不用说话,他害怕自已变成哑巴,为了证明自已还能说话,他便过一段时间,就对着空气咕噜几句。

    这一天,他像往前一样坐在门槛上,望着大山时,却看到一个小小的女孩,细细瘦瘦的,扎着麻花辫,在山头出现,然后出现在山脚,然后在夏天的金色阳光里,顶着太阳迷糊的金色光晕向他走过来。

    大大的眼睛,小巧的翘鼻子,穿着件红底白花的小褂子,细瘦的手脚,黑,却是黑里俏的那种,雪白的牙齿,嘴里仿佛在嚼着什么。

    她站在他面前,好奇的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坐在他旁边,一起坐在门槛上,因为疯头疯脑玩耍被弄得毛糙糙的麻花辫拂到平贵黑黑的脸上。

    我叫晶晶,你叫什么名字?

    她也坐在门槛上,挨着他坐着,身子却极低的拗下来,整个小脑袋往平贵那边伸过去,一直伸到平贵低着的脸庞下面,然后突然翻过脑袋,从下面仰着脸看着平贵。

    乌溜溜的黑眼珠,含着笑调皮的看着他,他们四目相对。

    原本有点木呆呆笑着的平贵突然就说话了,我叫平贵。

    他冲她笑着,虽然话说得不多,但是对她的热忱和欢迎是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得出来的。

    哦。平贵啊。

    晶晶坐直了,看看他,笑道,你终于说话了,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呢。哈哈,真好,你会说话。

    她哈哈的大笑起来,欢快的笑声像玻璃弹珠,在金色阳光照耀的院子里弹跳着,仿佛闪着五光十色的光辉。

    平贵站起来,小小的身板,五六岁的光景,看着跟他同样大小的女孩子,笑着说道,我只有外公一个亲人,他常年在外给别人放牛,我没有人陪我说话,其实我会说话的。

    晶晶愣了一下,想这个人原来跟她一样,没有朋友啊。

    当下就站起来,拉着他的手,很义气的说道,你放心,从此后,我就是你的朋友,我天天来陪你说话。

    真的吗?

    平贵歪着留着平头的小脑袋,眼睛困惑的笑着看着她,表示不相信。

    真的,我晶晶也没有朋友,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

    两个人就是这样认识的。

    第九十二章为一个人改变

    从此后,晶晶就每天来找平贵来玩。

    每天她从自已家出来,翻过山头,唱着歌,跑到平贵家里去。

    她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只在大山中游荡,和动物植物说话了。

    有了平贵这样的朋友,她很高兴。

    她依然爱偷,但是再也不独自享用了,她把从村子里偷来的板栗,花生,红薯干,偷偷的藏起来,去看平贵时就塞到平贵的手里,对他笑着很大方的说道,吃吧。

    平贵很高兴,从她手里接过各种好吃的吃食,一边香甜的吃着一边笑着看着她。他家境清贫,平时能吃饱饭就不错了,根本没有这些谗嘴的小零食。很多晶晶给他吃的东西,他是他生平第一次吃到的,他以前只以为红薯可以煮了吃可以烤了吃,却不知道它还可以做出许多好吃的玩意,像切成片晒干变成香甜柔软的红薯干,像切成片晒干放到油锅里油炸可以变成酥脆无比的油炸红署片,像把它使劲的熬还可以熬成甜而浓稠的薯糖。等等。

    有时候,平贵也请她客,他觉得她对他很好,他也应该对她很好。

    在自已的屋子里生起炉火,熬南瓜汤给晶晶喝,或者把晶晶带过来的生红薯丢在火堆里烤熟。

    外公不在的屋子,显得空荡荡的,然而有了晶晶,平贵就再也不觉得冷清了,他们齐心合力的一起去山脚下拾柴禾,然后拾回来烧火,把生红薯或者板栗丢到火堆里去,听到板栗要熟了。炸开时啪啪的响声。两个人拍着手等着,不知道有多开心。

    平贵很喜欢晶晶,他不是话多的男孩,但是对她地保护一直在行动上。

    她嘴里总是在嚼着东西。有时候是嚼着吃地东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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