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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包光光

正文 第 223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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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科特答应一声,策动跨下的战马跑上前去,还没等靠近,就远远地望见一大群人聚集在路口,推推搡搡的,好像在争执什么。

    其中一个身型瘦小,弓着腰似乎还有点鸡胸的男子,正被一个大高个揪住,一面挣扎,一面咋咋呼呼地大叫:“你想干什么?告诉你,我们可不是好惹的!”

    那高个子也不示弱,口水几乎浇了那小个子一头:“装他妈什么蒜?就算你化成灰,老子也认识你!”

    而两人旁边的卫兵,显然性子有些过于软弱了,此时非但镇不住场面,反而还不住地搓着手,一副焦急而又无奈的样子。一个四十多好到五十岁的老头在卫兵身侧,一个劲地说着什么;斯科特只觉得这老头身形有些眼熟,仔细一看:喝,不是那团里的老金是谁?

    正文 第七百七十二章 危局

    更新时间:2010…6…25 2:23:14 本章字数:3901

    “老金!”斯科特在马上挥着手,扯开嗓子喊了一声;这下子,那边的争执倒是被打算了,只是所有人的目光,都“刷”地转到了这边的车队上。

    那被老金缠住,性子稍软却很有几分小帅的卫兵队长皱了皱眉,问了句:“你的朋友吗?”说罢又打发站在身后的手下,“过去看看,顺便打个招呼……要机灵一点啊!”

    “是来探我们底的吧!”这番做作,被斯科特一点不漏地看在眼里,不由得心中暗笑——别看斯科特年龄不大,但好歹也跟着第四团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世面的,又怎会不知道这帮所谓的“卫兵”都是些什么货色?那是典型的见高就拜,见低就踩;吓唬平民百姓时一个能顶八个,但真碰到硬茬,只怕第一个要落跑的就是他们。

    他当然不会天真地以为,这仅仅是简单的例行调查——斯科特很清楚最后调查的结果,肯定会影响到很多东西:比如说对方的态度,再比如说对当前这一事件的裁定。

    如果是平时,车队被卫兵盯上显然是很麻烦的,毕竟车队中,有太多的秘密和不能为外人所知的东西,而且佣兵的身份本就比较尴尬——虽然不见得受欺负,但引起怀疑,那几乎是一定的。

    但是今天不同。

    大公爵的女儿啊!那是什么分量?就算将浮冰港所有的达官贵人绑在一起,只怕也没有人家一根寒毛粗,何况你一小小的卫兵?

    因此斯科特非但不惧,反而还很有些期待当对方看到洁西卡小姐时,脸上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只是让斯科特失望的是,对方……居然什么表情都没有。“尊敬的女士,很抱歉打扰到您和您的朋友,”卫兵说,“不过您也看到了,前方不远处,发生了一点小小的骚乱;为了您和您朋友的安全,我还是建议您能够稍做等待,抑或是绕路……”

    这一番话,可以说相当的不客气,最关键他竟然还是冲着艾莉婕,而不是对着洁西卡说的!

    于是不但将车外的斯科特被彻底震傻,连带着车里的几位女士,也一齐呆住了。

    要知道艾莉婕虽然漂亮,身上的服饰也足够华贵,但无论仪态还是风度气质,与出身名门的洁西卡还是有点差距的——尤其是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范儿”,更不是像艾莉婕这样的平头百姓所能够拥有;即使洁西卡的性子再迷糊,身体的状况再不适,这种味道仍然如此特别,以至于明眼人,几乎不用费什么劲就能看出来。

    可是这卫兵……居然偏偏就认错了?!

    最后还是骑在毛驴上的安东尼第一个反应过来,他虎目圆睁,伸出一根手指颤颤巍巍地指定了秀眉微蹙的洁西卡,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动作其实有多么失礼。

    “咳,”只听他干咳一声,吃吃艾艾地说,“我说兄弟。你真的不认识……这位尊贵的小姐?”

    这不是为了替洁西卡张目,而是怕自己的心上人,被那白痴卫兵连累而引来麻烦——天知道在那些大贵族的心里,究竟在不在意这种被抢了风头的事?

    谁知道,那卫兵居然不答反问:“我应该认识?”

    安东尼被噎得一阵无语。但身为一个从小就被刻意培养的商人,嘴皮子又怎么可能笨了,因此他很快又恢复过来并且反击道:“那当然。身为卫兵如果连那些受人尊敬的大人物都认不出来,又如何能让民众相信,你们能揪出众人之中的害群之马,又或是察觉到那些,隐藏在阴影当中的罪行呢?”不过作为商人,安东尼显然也明白和气生财的道理,不会无聊到得理不饶人,而是很自然地“嘿嘿”一笑,从驴上跳了下来,拍着那卫兵的肩膀道,“兄弟是刚入行的吧?……没事,我教你个乖。”

    说着话,他用下巴点了点半开的车门上,那镂空了的巨大家徽——在盛开的紫荆花背景下,矫健的双头鹰一爪握着宝剑,另一爪则攥了象征着吉祥的橡树枝,正顾盼自雄地展翅欲飞;让人一见之下,便感觉一股极为雄浑的威凌之气扑面而来,几乎不能正视。

    这,便是洁西卡的纹章!

    和大部分贵族的纹章相比,洁西卡的这个虽然恢弘大气,但总嫌少了许多零七八碎的东西,有些过于简洁——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她刚刚成年,还没有任何的功绩值得往上添加;至于逃婚和离家出走该用什么图案表示……似乎《纹章学》里面还没提过。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简洁,所以才格外的好认!就这么几样东西还认错的话,那显然就不是“粗心大意”的范畴了。

    然而那卫兵,偏偏就无动于衷。“有什么特别吗?”他随口咕哝了一句;紧接着,似乎不想将精力浪费在这方面了,于是脸色一整,义正词严地说,“虽然你的主人出身高贵,但是,也不能就此干扰我们执行公务吧?要知道这可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一番话,倒是掷地有声;如果是当着广大民众讲演的话,想必会获得如潮的掌声吧……不过此时在场的听众,可没有半分鼓掌的意思,只用一种古怪的,好像看白痴一般的眼神盯着他。

    而刚刚跳下马来的斯科特,对此心中还多了一层思量:他不知道这位是真的眼瘸还是在故意装傻——要知道对于总要跟人打交道的卫兵来说,越是那认不出来的主,就越是要小心行事,以免阴沟里翻船踢到铁板;除非是那种天生无知也无畏的浑人……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若对方真是浑人的话,那小队长干嘛还偏偏派他过来接洽,总不成缺心眼都缺一块儿了吧?

    “肯定有问题!”斯科特心中暗暗警惕,并顺手扯住了一个同为“节气众”的同伴,压低了声音道,“让弟兄们做好准备……一旦有什么变故发生,就……”

    只可惜还没等他布置妥当,老金那边的人群中就传出来一声大吼:“你不用再假惺惺地做戏了!……我眼睛又没瞎,难道还看不出你和他们其实是一伙的?”

    斯科特打眼一看,原来是那个一直揪着人大吼大叫的高个子。只是此时此刻,或许是因为老金总是替他对面的小个子说话吧,他终于忍不住,向老金发难了。

    “哈!大人您都看到了吧?”接茬的不是老金,而是那一直被人揪住胸口的小个——虽然声音略有些尖厉,没有对面的大个子那般浑厚,但不论音量还是气势上都不弱半分。那队长被他吵得也有点头大了,一脸痛苦地抚着前额说:“不要叫我大人……是‘拉纳克中士’,明白吗?”

    这倒不是他自谦,毕竟从新兵训练营出来就是“列兵”,一年之后只要没犯什么错误,基本上就是“下士”了。再混两年,就到了“中士”,因此实在谈不上有多“大”。

    “是的,中士大人!”那小个子理直气壮地说,“您看这家伙,简直就是一条疯狗啊!逮谁咬谁……您要相信我,我是真的不认识他!”

    小个子一张嘴“叭叭叭叭”地喷出一串来,连挖苦带指责,极尽羞辱之能事,到后来,那大个子几乎连话都插不上,不由得火冒三丈道:“好,好!你不认识老子是吧?那老子的这把刀,他妈的也不认识你!”说着话,他从腰后拽出一把足有二尺长的砍刀,揪住小个子当头就砍!

    ——丫居然,敢当着一众卫兵的面行凶!

    众人大哗,而卫兵们,也纷纷出声喝止,只可惜他们为阻拦看热闹的人群,一开始就分得太散了,实在是鞭长莫及。

    好在老金和那卫兵队长就在旁边,又怎能让那大个子得逞。“给我住手!”怒喝声中,一支长剑和老金那造型怪异的短杆,便飞快地递了过去,正好拦在砍刀与脸色大变的小个子之间。

    砍刀停下了——他不停也不行。就算他继续一意孤行砍下去,也只能砍在老金那根非金非铁的短杆上,伤不到任何人;而自己喉咙,却有被卫兵队长的利剑刺穿的危险!

    这时候小个子也看出了便宜。虽然脸上还惊魂未定,但其人,却卯足了力气在那里穷吼:“杀人啦!杀人啦!”

    他这一吼,周围他的同伴才反应过来,赶紧掏出随身的武器对准那持刀的大个子;于是人群中,便又响起一片整齐的惊呼:因为他们掏出的,是清一色精致的短弩!

    这些手弩的造型完全相同,根本是一个模子卡下来的,虽只有两个巴掌长,但弩身宽大,上面的卡槽还竖着卡了五支蓝汪汪的细小弩箭——很明显这不但是连弩,而且还淬了毒!

    如此精巧,且又威力巨大的弩弓,即使军中也找不到几把,又怎么会同时出现在几个小混混一样的人手里?

    不惹人怀疑都出鬼了!

    因此乍见到这帮不成气的家伙掏出短弩,老金就知道事情要坏——果然原本还维持着秩序的卫兵们,注意力也都被吸引过来了。“放下武器!”一个脸上有道醒目疤痕的卫兵厉喝道,“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吗?”

    说着话,他凶猛地踏前一步,用身体挡住了众混混手里的弩弓;而他的同僚,一名个头比他稍矮一点的卫兵,也拔剑出鞘,靠过来与他并肩站在一起,肃容道:“不知道平民是不得持有弓弩的吗?……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浮冰港的法律!……所以,不要试图反抗,以免自误!”

    此时第三个卫兵也靠过来,不过这家伙,显然比那两个同伴想得更深一点:“还有,你们的弓弩是从哪儿弄来的?”

    三个卫兵就那么大刺刺地用胸膛,挡住了弩箭发射的路线;直将那蓝汪汪,淬了剧毒的箭头视作无物;如此胆气又怎不令人佩服,也难怪周围的看客们会纷纷叫好,为“人民卫士”的壮举加油打气了。

    人群这一起哄,混混们的心里面就更虚了——其实他们本来也没那胆子射,开玩笑,卫兵再小也是个官啊!就算是混混们再不懂法律,也明白“杀官即是造反”的道理,谁敢射?

    因此大家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将求助目光朝老金那边投去。

    “看,看个屁!都闹到这个地步了,看我有什么用?”对此老金只有苦笑,毕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难道还能真个喋血大街不成?是以他垂下眼睛,用微不可查的动作轻轻摇了下头。

    可就在他一低头的工夫,异变突生!只见那本来被卫队长用剑顶住喉咙的大个子,竟然无视那精芒闪烁的剑尖,猛一发力;那原本停下的砍刀忽地一动,便“咔吧”一声,锁住了老金手中的短杆儿!

    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七十三章 明目张胆的暗杀

    更新时间:2010…6…26 1:59:40 本章字数:3396

    锁住老金兵器的,是刀刃上面的一道豁口。

    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老金就注意到这把被大个子插在腰后的砍刀了。只是这把刀的卖相实在太破、太旧——锈迹斑斑不说,刀刃上还崩了好几处,就好像一副残缺不全的牙齿,看上去非但不会让人感觉到威胁,反而还很有几分搞笑。

    然而当短杆被锁紧,老金却笑不出了——巧合吗?不!只怕对方的刀不是破旧,而是故意打造成这个样子!为的,就是要锁拿住敌人的兵器!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眼前的事,恐怕也不是什么突发性的事件了,而是一次精心策划的谋杀!

    想明白这一点,老金便再不留手,飞起一脚直朝对面大个子的膝盖踢去。

    像这种仓促的反击,当然是没什么威胁可言的,就算真踹上了,也不过让人打个趔趄;不过身经百战的老金,显然也没指望这一脚能将人怎么样了,只是想借着踢腿的力量向后飞退而已。真正的杀招,还是要落在他手中的短杆儿上!

    就听“腾”地一声脆响,那本来被锁住的短杆顶端,突然喷出了一蓬细若牛毛的钢针!

    这蓬针雨射的极为突然,距离又近;让对面的大个子根本来不及反应——他哪里想的到,本来被锁住的兵器还有这么一道机关,正自以为得计地在那里狞笑呢。

    结果一蓬针,至少有一半射在了大个子脸上,登时星星点点,雨落沙滩,连一只眼睛都被扎瞎了;疼的那大个“嗷”地一声跳了起来,也顾不上手中怪刀,踉踉跄跄地,就往旁边的人群中钻去。

    ——这当然不是他有什么不死蟑螂小强命,实在是因为针数虽多,但无奈质量太轻,所以射出去也没什么威力,更何况佣兵毕竟不是职业刺客,除非是面对生死大仇,否则一般情况下他们所使用的弓箭啊,暗器啊,大多都是不抹毒的。

    他们的想法便是只要重伤了对手,剩下棒打落水狗的事自然就没什么难度了,到时候看情况是要抓活口,还是追上去补一下,还不都是自己说了算。

    然而此时此刻,老金却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对手退入骚乱的人群中,因为就在大个子中招的同时,一道若有若无的锐风,便突兀地直奔他本人的后腰袭来,冰冷的杀意,沿着脊椎骨一路直冲头顶,几乎让他整个头皮都炸了起来!

    肾击!

    老金都不用看,就知道在身后偷袭的家伙是谁——因为在这个时候,只有鸡胸小矮个,大个子操刀男,他,和那个长相帅气的卫兵队长站在一块,其余的人,最近的离他们都有三米多远。这其中,小矮个是自己人,大个子又受了重伤逃逸;唯独那个卫兵队长由于剑比较长的关系,自然而然地落在了自己后面……偷袭者是谁,这不是明摆着吗?

    “该死……他们居然是一伙的!”老金是又惊又怒,可惜他虽然想到了这一点,但已然没有办法躲开这一记阴险至极的背刺了。

    毕竟他此时的姿势,是一足抬起飞踢,身形却向后倒退,因此几乎没有左右闪避的可能;而后退的势头,又偏偏是最难阻止的——这与功力什么的无关,纯粹是由人类的生理特性所决定。

    他这一退,就等于将自己的要害拱手送在了刀口上。

    “噗嗤!”刀锋入肉,剧烈的疼痛,让老金整个人都好像触了电一般;不过就是在这种危急时刻,几十年的经验却让他做出了最为正确的选择。

    要知道人的背部遭受剧痛的时候,通常会有一个类似向上蹿的反应;此时如果刀口是竖着的,这一蹿便很容易让刀锋滑开,导致这一刀没刺中真正关键的部位;更别说创口变大,就意味着出血更多,有时候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因此越是老手,对自己有信心的潜行者,就越喜欢在背刺时将刀口放平。

    而老金,就是抓住了这个特点,在刀锋入肉的一刹那,猛地使劲扭了一下身子,他不赌别的,就赌对方是一个老手!

    ——那么会装蒜,居然连自己这个老兵油子都能给蒙了的人,不是老手才奇怪呢。

    很明显,他赌赢了。虽然这样强制性的扭动会让伤口变宽,以至于整个右背的肌肉,几乎都要被切断了,但是那致命的刀锋,却终于如愿以偿地从他的腰侧透了出来!

    这一刀,没捅正要害!

    伪装成小队长的刺客,显然也没料到事情会有这样的变故,不由得微微一愣;而就是这一怔的工夫,老金却已经连滚带爬地逃到了三米开外,地面上那一长串触目惊心的血迹,又在人群中引起阵阵的惊呼。

    “该死!”伪装成小队长的刺客暗骂了一声——要知道他刚才的手法极其隐蔽,外人看来,就好像是老金摔倒而他上去扶一样。

    这,才是真正完美的刺杀。

    虽然最终还是会被人发现,但至少至少,也可以再多表演那么一会儿,没准,还能将对方的人手全引出来一网打尽呢。

    谁知道本来是天衣无缝的一击,居然失败了!——那老头一时未死,还拖着满身的鲜血在地上爬。这下倒好,只要长眼睛的都知道事情是自己做的了,预定的剧目,自然再也演不下去。

    只是这家伙,也是一富于急智的主,见到事情败露非但不跑,反而大吼了一声:“海盗黑胡子!这回看你还往哪儿跑!”

    这时候那被一连串变故惊呆了的小个子才反应过来,顿足骂道:“混蛋!你们弄错了,什么狗屁黑胡子我……”只可惜话刚说了一半,一把光芒闪烁的利剑便从他喉咙上划过,让剩下的话,随着鲜血一起冲创口处喷溅出来。他徒劳地捂住喉咙,将眼睛瞪得老大,至死不相信对方居然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行凶。

    事实上,他死得倒的确有些冤枉——如果不喊出来的话,没准还不能死得这么快;毕竟人家此行的目标又不是他。可这一喊,对方反而是非杀他不可了。

    谁让老金的胡子……其实不怎么黑呢?再让他说下去岂不穿帮。

    不过这一剑下去,那伪装成卫兵队长的刺客算是彻底放开了,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振臂高呼道:“黑胡子一伙恶贯满盈,无须审判,就地格杀!”

    “放箭!”老金疼得脸都抽抽了,大量的失血,更让他眼前一阵阵得发黑;然而事关重大,他不得不强忍着剧痛出声示警:“他们根本就不是卫兵!”说着话,他还勉力举起手中的短杆,只是这一回从中射出来的,却是足有两寸来长的钢钉了。

    只可惜“暗器”若失去了突然性,那可就什么都不是了——对方甚至连剑都没动,仅仅是一偏头,就让钢钉擦着耳朵射了过去,在人群中引起更高的惊呼。

    不过让这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感到意外的是,这人躲开了钢钉之后,居然并没有反击的意思,反而倒持着长剑,一溜烟地向老金等人出来的小院蹿去。

    “……拦住他!别让他过去!”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老金终于明白对方真正的目标了,不由得目眦欲裂。

    “抱歉,来不及了。”听到背后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刺客飞奔的脚步未停,脸上却露了个极富男性魅力的笑容——那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甚至还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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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这位“刺客兄”所说,虽然被人识破了他们的目标,并且出声示警,但这一切,来得还是有些太晚了——预定的计划,几乎都已经被圆满地实现;否则,不说那些做工精良的连弩在狭窄的房间中,会发挥出什么样的作用,单单是地上那个难缠的老头子,就会让己方损失惨重吧!

    这老头子,说起来他之前倒是见过的——就在他眼看就要将那个小巫医斩于剑下的时候。是这老头,领了一大群射手赶来坏了他的事;而当时那密如飞蝗,急如骤雨一般的乱箭,也让他直到今天都记忆犹新。

    是以当得知这次行动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一群有着精良弩弓的家伙时,他拉纳克·西蒙,便着手布下了这样的一个局。

    从目前的结果来看,似乎还不错——他们不但成功地将屋中的守卫引了出来,而且还堂而皇之地靠近了对方。

    就在老头子高声呼喊的时候,那些小混混一样的弓弩手已经被自己伪装成卫兵的手下们砍倒,而那些令人生畏的弩箭,甚至连一支都没能射出来!

    这,就是一套卫兵制服的功效了。

    道理很简单:你想那卫兵制服代表了什么?代表了法律!代表了一个地方最高意志的体现!但凡不是那穷凶极恶,或者本身势力极大的主,谁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向一队卫兵动手?

    因此周围人聚得越多,自己的人反而就越安全——就算对方最后真豁出去,动手之前心里也难免会挣扎那么一两下吧!

    而生死相搏,哪还有机会由得你犹豫来,犹豫去?所以,那些弓弩手们眼下都倒在了血泊里,而己方所受的损失,仅仅是先前孔特雷拉斯那倒霉的家伙,失去了一只眼睛而已;不过话说回来,谁让这家伙当时得意忘形的?该!

    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七十四章 射手的尴尬

    更新时间:2010…6…27 2:13:02 本章字数:3389

    说到得意,难道他西蒙自己就不得意吗?不!一切谋算都已经成了现实,作为策划者的他,心中怎么连一点沾沾自喜的感觉都没有;但是得意,不见得就一定忘形。

    至少在眼瞅着就要成功的时候,他仍保持着足够的警惕;也正是这份警惕,让他没有大咧咧地直冲进屋里,而是在门口习惯性的晃了一下,然后猛地变向,将身体贴到了墙根的阴影里。

    是以,他才能看着那三点寒星,带着甜甜的腥味擦着他的耳朵飞去,直射入外面的虚空里——否则这淬了毒的弩箭,此时就应该是嵌在他身上了!

    “该死!还有人没出去!”西蒙的脸上有些见汗——虽然他之前也曾想过屋里面可能有人留守,但没想到的是外面都打翻了天,这人竟然还忍得住一声不吭,专等自己进屋的那一刻偷袭;这种隐忍,无疑是令人心生寒意的。而且这还不算,最让西蒙头疼的是刚才那惊鸿一瞥,已经让他看清了屋里这番的布置。

    ——不知道是房子的格局原来就是这样,还是这帮人后来现改的:门后的玄关,两米多宽的地方却足足有五六米长,几乎可以算一条小小的走廊了;这种环境如果再有一个射手堵在头里,要冲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潜行?拉倒吧!你没见地上那琳琅满目的什么堕水晶碎片啊,破瓦片啊,豆子啊,面粉啊……好家伙,这别说是盗贼的潜行,只怕是真正的隐身术都会被发现吧?

    他当然不知道这防卫的规格,还真的就是为了应付隐身术的——毕竟当初某包从虚空中现身的那一幕,实在是太过诡异,太过震撼,尤其是对这帮子从没见识过魔法师神奇手段的市井游民来说。

    但是,你永远也不要怀疑劳苦大众的创造力——虽然从没接触过魔法,但他们仍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发现隐身术的弱点,进而想到各种“非常规”的手段去克制它;比如地面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这些升斗小民的主意之一了,至于他拉纳克·西蒙,只是倒霉地适逢其会而已。

    好在像他这种资深的“影”身上总会带着些救命的东西,比如说当初在泰卢福特突围时,曾经用过的“发烟斗篷”。

    而此时此刻,这斗篷就再一次被派上了用场。

    当灰蒙蒙的烟气从斗篷的裂口中喷出,向屋内蔓延的时候,西蒙也轻轻地屏住了呼吸。然而他也清楚,再神奇的烟雾,要达到完全遮蔽视线的程度也需要时间。

    就是这一点点的时间,就能给整个行动,平添了许多变数;其中最让西蒙担心的便是人群外的那支车队。

    ——其实在斯科特向老金打招呼的时候,西蒙就明白这支车队,和驻守在此地的这些人是一伙的了;换言之这支看上去人强马壮的车队,九成九是对方派出来接应的人马!

    若问那暗夜第四团中什么东西最出名——箭阵!唯有箭阵!西蒙几乎想不到这世上还有什么,能与那千百支长箭化作暴雨,铺天盖地落将下来的威势相媲美;这,便是他为什么费尽心思,也要将那些围观民众都留在当地的根本原因。

    道理很简单:虽然很多城邦都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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