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西域,不只是传说》前三部出版 第四部连载中

正文 第20节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2010-02-1108:24:46

    血汗宝马之一争车师

    姑师是和楼兰一个量级的国家。以罗布泊为界,楼兰大致在罗布泊的南面,姑师大致在罗布泊东北面。两国相距一千八百里,中间夹着小国:山国,也就是墨山国。

    当时姑师控制的疆域比较大,从罗布泊向东北一直延伸到天山一线。核心区域就是吐鲁番盆地和天山牧场,姑师的首都交河城就在现在吐鲁番市附近。

    史载“虏楼兰王,遂破姑师”,也就是捎带脚,顺便的事。平定楼兰以后,王恢于次年,也就是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率领汉军经墨山国北上,寻机与姑师主力决战。

    这一次王恢在到达交河城之前就遭遇了由姑师王率领的姑师主力。这场遭遇战产生了两个直接结果。两个直接结果是姑师王被生擒,王恢也成功晋升为侯爵。

    此战之后,姑师改名车师。被击败的车师人继续投靠匈奴,但疆域不得不向北收缩。由于姑师继续占据着沟通天山南北的要道,位置更加重要。这里将成为汉、匈争夺的主战场。

    那个时候从汉朝到乌孙有两条道,一条就是现在的从楼兰、中山、姑师、乌孙。可以看出这条路很远。另一条路是出玉门关经哈密盆地、车师、乌孙,要近很多。当时哈密盆地还在匈奴手上,而且此时汉朝人也不知道可以这么走。所以从战略上汉朝必须打击楼兰、车师。之所以这两个国家对汉使、商旅最不友好也都是匈奴的计策。汉朝不是要断匈奴之臂吗?匈奴先打断汉朝与乌孙的联系,这就是以巧破千斤。

    那么车师不可以同楼兰一样脚踏两只船,首鼠两端吗?地理位置决定了车师、楼兰在遭到汉朝打击的情况下,必然采取不同的策略。车师是匈奴进入西域的门户,匈奴对车师的控制也是非常严密,相对应的车师国内亲匈奴的势力也是非常强。在车师匈奴的势力远远大于汉朝的势力。而在楼兰则相反,汉朝占据河西走廊之后,匈奴在楼兰只是又名以上的存在。

    大军此来主要就是示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临之以威。感情要沟通好,道理要讲透,后果更得说明白。否则就是不教而诛。

    至此,汉朝与乌孙之间的道路全部打通,正戏该开场了。

    乌孙的和亲政策是认真的,而且得到了坚决地执行。在收到汉朝的回话之后,乌孙立即下了聘礼:一千匹好马,这礼是相当的重。

    想当初,汉武帝曾经算过一卦,说神马从西而来。得到乌孙的好马,真是龙颜大悦,就命名为天马。等到后来得到大宛马,比乌孙马更加强壮,就改乌孙马为西极,而大宛马则成为天马。

    汉武帝就选择江都王刘建的女儿刘细君为待嫁公主,择吉成婚。

    2010-02-1119:33:15

    血汗宝马之细君公主

    细君公主,江都王刘建之女,也是苦出身。

    啥?出生在帝王家还苦?

    唉,明朝末代皇帝崇祯临上吊前砍伤自己的女儿九公主,不也感伤,“你为啥生在帝王家?”。

    世上啥人最苦,没娘的孩子最苦。

    江都王刘健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虽是汉人,却学习匈奴的风俗,与其父的姬妾发生不伦之恋,还强迫自己的妹妹也如此;不仅如此,还经常草菅人命,总之,坏事做了很多。刘建虽然不着调,却有自知之明。自知罪孽深重,费尽心机找到了两个解决办法。

    一个就是请了一个跳大神的,跳神做法诅咒汉武帝。看看不太灵光,元狩初年听到淮南王、衡阳王密谋造反,也跟着凑热闹。造兵器,还刻了玉玺。也不想一想即使成了,能轮到你当皇帝吗?其结果可想而知。江都王还没等起兵就被有关本部门发现了,江都王自杀;江都王一家只有细君公主由于年幼,保住了一条命;江都郡国也改为广陵郡。

    汉武帝为什么选择细君出嫁乌孙已经不得而知。说她聪明伶俐,容貌端庄,知书达理,也许是,作为扬州美女大致不差。江都就是现在的扬州,自古扬州出美女。也许都不是,她只是一个没娘的孩子。

    大婚是极尽奢靡,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有了,就是没有爱。当然对于政治婚姻来说,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乌孙国君就立细君公主为右夫人。那么,地位更高的左夫人是谁哪?

    对于汉乌结亲,匈奴是非常不满。虽然无力阻止,不等于什么也不能做。没过多久,匈奴也送来一位公主,被立为左夫人。猎骄靡早就料到匈奴会有这么一手,所以才预先留出位置。

    显然匈奴的公主要比细君公主地位高。这就预示着细君公主的婚后生活不会很舒畅,内斗是不可避免了。要是因此发生家庭暴力,估计细君公主也不是草原姐妹的对手。

    客观地说,猎骄靡待细君公主还是不错的。知道公主住不惯游牧帐篷,就让她建造宫室定居下来。而公主也时常与猎骄靡相会,希望加深了解,发展点感情,即不辱君命,也别委屈了自己。无奈差别太大了,细君正在窦冠年华,乌孙国君猎骄靡已经是耆耆老者。

    年龄差别是小事,重要的是语言不通,根本没有办法单独交流。夫妻见面就象接见外宾,必须有翻译,太别扭,撒个娇什么的根本不行。而匈奴公主就不存在这个问题,猎骄靡不是在匈奴长大的吗?匈奴话说的贼溜。

    对于一个在汉宫中长大的公主,搞好同乌孙王公大臣的关系,做做统战工作,并不是什么难事。可是作为一个正当妙龄的文学青年,细君也希望有自己的爱情,但是现实让她失望。想家,虽然那里没有妈妈。

    离开故乡来到这遥远的北方,

    嫁给异族的乌孙王,

    站在草原上,住着毡帐篷,

    吃着牛羊肉,喝着酸马奶,

    真想家乡的小桥、流水,芝麻糊,

    大雁啊,能否让我加入你南归的队列?

    这一首《黄鹄歌》听之令人神伤,连汉武帝也觉得心痛。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除了送点吃的、穿的、用的也没有其他可做的。可是这物质生活是无论如何无法替代精神食粮的。

    也许,猎骄靡也感觉到老夫少妻不合适,提出让细君公主嫁给自己的孙子军须糜。这一考量却有很深的政治背景。依照草原民族的惯例,父亲死了,儿子要娶其继母为妻;国君死了,后任国君要继承前任国君的年轻姬妾。

    而当时乌孙的情况是一国三分,虽然军须糜为太子,但是他的叔叔大禄并不服气。一旦争斗起来,鹿死谁手还很难说。现在就让细君公主下嫁军须糜,是想借助外援巩固军须糜的太子地位。如果因此而避免了军须糜与大禄的争斗,对乌孙国也是万幸之事。

    猎骄靡过世之后,也许因为汉家公主的缘故,乌孙并没有发生想象中的内乱。军须糜顺利继任昆弥。而这一建议却要了细君公主的命,童年的伤痛又涌上心头:**。自己也因此成为孤儿,不再有家,不再有妈妈。可是还是必须接受,只好闭着眼睛吃苍蝇吧。

    细君就是生活在这种内心的煎熬中,再加上难以适应北方苦寒的气候,数年后过世,身后留有一女,名少夫。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点此举报